有研究人士指出,制度碎片化和未来支付风险,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两大弊端,统筹层次低导致流动人员利益受损更是一个软肋。国务院最新发布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要试图解决上述问题。 不过,要妥善解决制度碎片化造成的各阶层享受的社保福利差距巨大问题,难度较大。而通过实现全国联网,减少流动人员的利益损失可能更容易实现。 社保未能实现全国联网、手续转移接续不畅,不仅影响投保积极性,反过来也成为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有数据显示,近年来,因为一些地区转移接续不畅,退保风潮严重,有的城市退保比例甚至高达参保人员的17%。 根据《纲要》,未来将以农民工为重点,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以医保为例,由于医保普遍统筹层次低,医疗保险政策各不相同,定点医疗机构难以对接,形成各地医保“地方割据”的局面。事实上,早在2009年《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就明确规定可以实现全国异地医保接续,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保法,再次明确提出“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今年两会时卫生部部长陈竺曾表示,2020年可实现全国统筹联网。人社部、卫生部等也曾就此专门下发过文件。不过,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进行得并不顺利。 目前大多数地区医保统筹还仅限区县统筹,各城市之间的医保基金相互独立、医保目录不一、报销待遇也各有差别,且医保现收现付,各地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医保基金,在医保转续中,往往被拖延执行。人社部6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跨地区转移医保关系仅50万人次,转移个人账户基金仅为2.2亿元。而目前我国参加城镇医保的人数已达到47343万人,农民工参加城镇医保人数也达到4641万人,成功实现跨地区转移医保关系的仅为千分之一。如果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流动人员头疼的“有医保难享受”等问题将有所缓解。 至于养老金的转移,2010年1月1日,我国开始正式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但由于养老金统筹层次较低,办法的实施情况同样不乐观。今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何宪在广东东莞调研时曾表示,人保部将加速推进全国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进度。 过去,农民工返乡或者是跨城市就业,由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能顺畅地转移,往往造成春节前大量退保的现象。要是选择退保,一次性领取的只是个人缴纳部分、大头的单位统筹则充入地方社保基金,有些地方政府于是夸大社保转移的难度、人为制造手续繁琐的转移流程,变相鼓励退保而非转移,这无疑损害了流动就业者的利益。《纲要》所提出的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流动性大的农民工显然是最大受益群体。 虽然当前全国对社保卡已经进行了统一规定,身份证号将作为社保卡号终身不变,社保卡实现全国统一、全国通用已迈出了第一步,但制卡标准的统一只是手段,通用才是最终目的。无论是医保还是养老金,各地区经济水平差异很大,在缴费年限、年费比例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推动社保全国联网的过程中,如何平衡衔接地区之间的利益与负担至关重要。因此还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对利益调整和分配机制进行统一的制度设计,根治目前各地政府“各自为政”造成的衔接难问题。但愿《纲要》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找到解决思路。 尽管《纲要》尚未对当前社保中存在的问题给出更为细致的规划,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表和线路图,但总体上看,为适应人员流动需要,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管理标准,实现相关信息指标体系和编码体系全国统一,方便全国范围信息交换已成现实。可以预期,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社保“全国联网”问题,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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