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限购政策需明确退出期限
2012-06-28   作者:郁慕湛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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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媒体爆出,上海限购令进一步收紧,单身非沪籍人士不能购房。同日,河南省传出撤销放宽房贷新政的消息。
  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解释,对单身非沪籍人士限购并不是新规定。根据上海限购令操作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家庭购房,必须是“家庭”,单身不是“家庭”,所以不能购房。
  这个解释有些牵强,刚需购房中许多都是未婚男女购婚房。按照上述逻辑,非沪籍单身男女只能结婚后再买房。他们就不能有先准备婚房后结婚的选择?
  当然,上海进一步收紧限购令的出发点是为了堵住少数投资者利用子女名义购房炒房的漏洞,更是为了彰显政府严厉调控楼市的决心不变。这与河南省撤销放宽房贷新政的含义是相同的,与国家多部委近来再三强调决不动摇楼市调控的决心是相呼应的。
  在楼市持续回暖的背景下,6月端午三天小长假全国54个主要城市,新房签约量创出限购后“小长假”期间的新高。京沪等特大城市楼市回暖的迹象尤为明显。
  照理说,从供求关系来看楼市状况不应该发生多大变化。2011年房地产在建规模达到40亿平方米左右,销售仅10亿平方米左右,供大于求的格局短期不会改变。老实说,目前楼市回暖主要是因为近期央行降息及货币政策有所放松所引起的信号反应。
  两年多来的严厉调控使楼市中的泡沫被挤出不少。两年多来中国处于通胀期,楼价在同期内没有涨或者微跌就是在挤出泡沫。然而目前的楼价仍然没有到达合理的价位,仍然与大多数居民的收入不成比例,更不能让其重新涨价,因此政府的调控决心不变,是合理的。
  按照目前经济发展趋势,中国的货币政策肯定还会进行微调。但是在继续严厉调控楼市的情况下,楼市的市场反弹能量会越积越多,而这样的市场遇到货币政策的每一次哪怕再小的波动都会作出过度的反应。最近楼市的波动实际上就是这种过度反应的表现。
  如何既要及时微调货币政策应对经济发展,又要避免楼市过度反应,依靠有关部委“喊话”或者继续收紧调控政策,恐怕效果不大。
  笔者认为,与其反复在限购政策上“拉锯”,不如明确限购令的期限,譬如到“十二五”结束。因为,继续相当一段时期的限购令,虽然会积蓄涨价的能量,然而如果能够完成“十二五”的保障房建设计划并完善保障房制度,那么就可以对冲、稀释掉相当部分的商品房涨价的能量。在此期间,各项宏观政策可以根据整个经济状况照样一一出台,而无楼市调控这个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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