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温州公车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首批215辆公车顺利拍卖成交,起拍价总计645.34万元,成交价总计1059.48万元,成交价比起拍价增幅61.92%。温州车改主要的思路是,“拍卖所有公务车,近程货币化补贴,远程市场化租车”。具体方案是,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外,所有公务车辆全部拍卖处置。对温州市区范围内的公务交通,实行限额货币补贴,从科员、办事员到局长,每月每人最高补贴3100元,最低300元。远程及重大应急公务交通则通过向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市场化租车和乘坐公共交通解决,并实行节约奖励政策。(6月24日新华社) 毋庸讳言,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蚕食公款的“无底洞”和滋生腐败的温床。公车使用货币化改革把领导干部享受的公车待遇量化成一定数量的货币,其独特的功效在于,一方面,有利于减轻公车使用所形成的沉重财政负担,培养公务人员“公私分明”的思想境界,从而为最终解决公车浪费、公车腐败找出一条捷径。如从南京市前一阶段公车改革的成果来看,以往他们一年实际支出的车辆总费用约6000万元,车改后的2004年总费用仅为4242万元,降低了32%。另一方面,推行公车改革必将极大地冲击“官本位”观念,无疑能够推动“官念”的进步,有助于消除干部群众之间的心理隔膜。 可以说,公车使用是从一开始为公务活动提供便利快捷服务的初衷,逐渐演变成为后来某种程度上权力和地位的象征,进而形成混淆公私界限,“公车私用”“公车专用”的消极腐败现象。尽管各地不断出台有关公车管理的制度、措施,但效果都不十分理想,而让“公车”下课——公车货币化改革确能起到釜底抽薪的功效。 不过,我们还不能将公车货币化改革视为医治“车轮”腐败的灵丹妙药。一方面,由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的传统体制尚未完全打破,政府行为和干部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一些素质不高的领导干部没了公车,就有可能向下级单位或企业伸手,免费“借车”使用,从而形成某些官员手里拿着数量不菲的“车贴”,却事实上依然享受“公车”的待遇;另一方面,公车货币化改革后,被估算为相同补贴档次的干部,因为其工作态度、勤政程度不同,其实际耗用的数额也不同,势必造成从车贴中得到的收益程度也不同。这就有可能形成愈加勤政的干部从车贴中得到的实际“收益”越少,平日里不作为的干部实际能够从车贴中得到或节余的“实惠”反而愈多的情形。不难看出,公车货币化改革“一刀切”的做法,尽管在客观上有利于消除公车消费中的消极腐败问题,但也可能会在某些方面影响到行政效率的提高,这一点,还须未雨绸缪。 总之,公车货币化改革的方向值得鼓励,但应是起点而绝非终点。车改作为对既得利益分配体制的改革,具有复杂性和反复性,倘若车改只是单纯地拍卖公车、发放车贴,相关的配套改革不能及时跟上,仍缺乏一个有效的约束和社会监督机制,则公车改革就有可能流于形式,甚至会给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带来新的腐败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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