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简化QFII审批流程、降低资格标准和扩大投资范围三方面内容。尤其在扩大QFII投资范围方面,允许QFII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就QFII参与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套利交易进行研究。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8日,证监会共批准172家境外机构的QFII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批准145家QFII累计共272.63亿美元的投资额度。QFII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主力之一。放宽限制无疑将继续加大引入境外长期资金的力度,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发展和对外开放。
我国QFII制度于2002年启动,至2006年QFII获准直接开立证券账户。事实证明,作为中国股市的长期战略投资者,QFII投资行为具有“较多持有大盘蓝筹和主板股票,长期持有和不通过频繁交易获利,买卖方向与市场走势呈负相关性”等特点。
QFII在将大量投资额度直接投放A股市场的情况下,十分需要在期货市场建立股指期货空头仓位,以对冲其A股市场大规模持仓的风险。由于按现行规定QFII只能从事套保,故只能充当期货市场的“天然空头”。而“融资融券”将使QFII在现货市场处于上升或下降通道时可以顺势进行多空角色转换;“套利交易”将使QFII在期货市场处于“贴水”状态时可以伺机多头建仓。而银行、信托、基金、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届时也应享有与QFII同样的政策许可。
此外,《修订稿》将为QFII参与国债期货开启方便之门。在当今欧债危机、美债贬值的全球大背景下,中国国债日益成为境外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优良券种,国债期货相应成为广大QFII投资中国国债不可或缺的风险管理工具。今年3月,日本财务省获准购买价值650亿人民币(合103亿美元)的中国国债。这是中国首次与一个发达国家签署此类协议。
银行是国债现货的最主要持有者,也是投资国债期货第一主力。近日有包括泰国银行、韩国银行等多国央行获批QFII境内投资额度。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记账式国债柜台市场均可对记账式国债进行交易结算和托管,但对于国债期货交易来说,仅有前两个市场托管的记账式国债列入可交割范围。《修订稿》拟允许QFII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无疑为QFII将来参与中国国债期货开启了方便之门。
根据现行规定,QFII参与股指期货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开立的不同资金账户,分别向中金所申请交易编码,交易编码应与批准的人民币特殊账户一一对应。但目前期货保证金账户的托管银行只能为工、农、建、中、交五大行,而QFII资金多在花旗、汇丰等外资行开户。早在2011年5月,中金所向会员单位下发的修订版《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就增加了相关内容,在交易所开户环节为QFII扫清了障碍。虽然理论上QFII只需将期货保证金账户更换到中资行托管,或由外资行在五大行为QFII开设人民币特殊账户即可解决上述问题,但涉及资金进出和清算麻烦,大部分QFII尝试后都不得不放弃。
业内对此曾提出两大解决方案:一是央行出台专门针对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规范性文件指引,单独针对托管行为非五大行的QFII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二是由央行出台《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QFII纳入该办法新的管理体系安排。而对于现以五大行作为托管行的QFII,则需外汇管理局出文,确认其人民币特殊账户指定为期货保证金账户。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通气会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快QFII资格审批,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提高QFII投资额度上限,增加QFII开立资金账户和运作便利。据此,QFII资金账户问题有望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