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看来要下决心打一场“人民战争”了。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引人注目的是,国务院将治理视野进一步投向了社会层面,提出动员全社会参与、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成为其中最受关注的一项举措。 社会力量一直是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参与者。虽然有过“致癌香蕉”的误以为、“生蛆柑橘”的夸大化,但从总体上看,媒体、网友、普通消费者的举报作用举足轻重,从三聚氰胺牛奶的曝光,到发现“地沟油”利益链条,再到最近“药袋苹果”问题浮出水面,都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而美国食品安全治理之所以迎来拐点,也得益于19世纪下半叶的全民“扒粪运动”。 尽管我国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体系,但问题依然严峻。这与当前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与评估预警水平不高有很大关系。因此,从制度层面推行举报,尤其是用“有奖”方式来鼓励倡导,体现了国家层面调动民间力量、治理食品安全顽疾的诚意和决心。 实际上,早在去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就出台了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各地也纷纷“悬赏”以待爆料者。但无论是在理念上还是实施上,如何善待举报人,激发和呵护举报热情,进而形成公众参与和政府监管的合力,依然需要继续探索和创新。 举报者需要宽松的环境。不管是“网友曝”还是“媒体报”,抑或是“深喉说”,都可能只是发出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信号”,信息本身也往往有待于核实调查。那么,对待举报,是闻过则喜、有错必纠?或者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还是把举报人视为麻烦制造者,揪住举报内容的个别失实细节倒打一耙,甚至打击报复?对举报内容的不同态度,反过来影响了举报者人数的多少和音量的大小。 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健康。对老百姓来说,举报既是公民的社会责任,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有没有奖金并不是最重要的,大家更关心的是,有没有顺畅的举报流程和有效的反馈机制。目前,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举报无门、回应无期、问题无解的现状,一方面让不少举报人很受伤,另一方面也助长了删帖网站等“李鬼式”维权机构借举报牟利的行为,恶化了举报环境。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受理环节,规范核查程序,及时查处并回复举报人,甚至在必要的情况下保证举报人安全。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举报人与受理方的正向反馈,增强人们的举报意愿和举报实效。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只有善用公众的信息能量,才能为餐桌安全多设置一些预警器,让食品安全监管更加“耳聪目明”;也只有打好这场攻坚战,才能让“舌尖上的中国”真正散发出幸福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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