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严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等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重,食品安全是关系全局、影响重大的民生问题。在我国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量大面广,整体素质不高、生产经营管理不规范,监管体制、法规标准不完善,监管执法力量不足、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背景下,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可以说怎么强调也不过分。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从七个方面部署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尽快解决当前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这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的一次高规格动员,也是对公众高度关注食品安全作出的积极回应。 具体来看,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主要涉及三个层面。第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者是食品的制造者、销售者,理所应当对食品安全承担最主要、最直接的责任,这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源头和上游,是食品安全责任向下游环节扩展、延伸的基础条件。在这个层面上,从建立健全严格的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继续在市场上流通,到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要把一些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者罚得倾家荡产),着力解决违法犯罪成本低导致的“屡罚屡犯、屡禁不止”乱象,再到建立食品企业安全信用档案,推动食品行业信息公开,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都是为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其二,监管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水平、加强监管实效,具有十分迫近的现实针对性。比如“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就是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存在明显的漏洞和死角,要在生产、销售、服务的每个环节上进行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不给违法犯罪行为以可乘之机。要实现这个监管目标,不但需要充实和强化相关部门特别是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更要大力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作风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为此,需要依照《刑法修正案(八)》增设的“食品安全渎职罪”等法律法规,对因消极怠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监管人员,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以至刑事责任,以此向食品安全监管者施加更严明的责任约束和更沉重的责任压力,并通过监管者将约束和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推动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其三,社会公众要在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中积极行使权利、履行责任。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利益,每个人都有动力、有责任以实际行动参与进来,“人人有责”在这里不是一句大而不当的空话,也不是以“人人有责”淡化政府责任的借口,而是凸显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广泛性和可行性。比如,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大力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一些地方已经初步形成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者的奖励最高达到30万元,实践证明效果不错,今后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查证机制和举报人权益保障机制。同时还要明确,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既是要用投诉举报、“消费投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也要对政府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在许多时候,后一项工作尤为不可缺少。 以国务院部署的七个方面工作为依托,从上述三个层面砍下“三板斧”,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将形成强大合力,促进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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