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国家政策规定与地方保障房政策对接起来,确保外来工们分到、分好属于自己的公租房“蛋糕”。这里边,最大的挑战恐怕还是复杂利益格局造成的资源分配难题。 外来务工人员也能住上公租房了。日前,住建部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最大的政策亮点是,首次规定符合就业年限、收入财产水平和目前居住条件等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当地公共租赁住房。 外来工享用公租房,从此前北京、广东、宁波等地出台的“土政策”,到具有普遍效力的国家层面公租房制度,反映了住房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日前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明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外来工共享公租房的制度设计,让城市建设者们多了一些栖居空间,无疑是兑现国家承诺、彰显发展包容性的一项善政。 关键在于,如何把好事办好,让善政尽善?近年来,保障房政策伴随着宏大的建设规模、广泛的社会覆盖,在惠及众多困难群体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如质量打折、分配不公、转租牟利等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有鉴于此,外来工共享公租房,还需在落实方面做细做实。 如果说从地方政策到全国性规定,“公租房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完成了第一个政策循环,那么一旦进入执行层面,就面临新一轮政策循环,如何把国家政策规定与地方保障房政策对接起来,在建设规模、建筑质量、房源数量、申请条件、分配指标、管理使用等方面,确保外来工们分到、分好属于自己的公租房“蛋糕”。 这里边,最大的挑战恐怕还是复杂利益格局造成的资源分配难题。外地人与本地人都是受惠对象,外来务工人员中又有大企业、小企业之分,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在房源分配上做到一视同仁,而不是把质量好、地段好的房子紧着本地人、重点企业的外来工,让更加需要的外来人员面对又偏远又简陋的“鸡肋”房。 大量申请者与最终享用者构成利益竞争关系,在外来人口众多、公租房源有限的现实条件下,具体的申请标准既不能失之于宽,也不能失之于严,既不能为一部分人量身定制,也不能漫无边际失去先救济最困难者的区分功能,如何掌握政策分寸,拿捏得当,尽可能体现公平正义,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与创新能力。 目前,北京各区县正在研究制定外地户籍在京人员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包括工作年限、配租方式等内容。让公租房共享落到实处,依然需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出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执行细则,创造出扎根社会土壤的共享样本。相关报道见昨日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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