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陷困境的欧洲正考虑建立欧元区银行业联盟以消除银行业危机。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6月12日称,欧洲的银行业联盟可能于2013年成立,届时将被赋予监管欧盟国家中主要银行的权力。此前,欧盟委员会还公布了一项银行业改革草案,规定欧洲银行未来必须出资设立“清算基金”,一旦有银行陷入困境,可随时出资救助。草案同时要求欧洲银行业应实现“自救”,并使救助成本的承担者由纳税人变为投资者。 上述改革措施对欧洲银行业纾困具有一定促进作用。首先,表明了欧盟应对银行业危机的积极态度,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信心,防止短期内出现大规模的挤兑潮;其次,避免了政府救助产生的道德风险,防止普通纳税人为问题银行埋单;最后,使银行业的救助更有层次性,第一层是银行业“自救”,第二层是监管机构“介入”,第三层是破产清算。 然而,改革草案对解决欧洲银行业问题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草案离真正实施还有较大距离,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程序复杂,草案必须分别提交欧盟各国及欧盟委员会获准后才能实施,且实施过程中涉及修改欧盟和成员国法律;二是过程漫长,欧盟委员会声称,为了给银行更多时间筹集设立“清算基金”,此规定拟定于2018年之后正式生效,而其他配套机制的完成则需要10年左右;三是易受银行的抵触,让股东和债权人承担巨额救助成本、让银行业自己出资设立“清算基金”,将面临来自银行业的强大阻力;四是内部分歧较大,“银行业联盟”这一提案本身在欧元区核心国家之间尚未达成完全一致意见,法国和意大利支持,德国反对。欧盟委员会委员巴尼耶表示,草案是解决欧洲银行业问题的根本之道,不能指望它迅速改善目前的困境。 欧债危机的爆发本身是一个长期积累的结果,其中包含了欧元区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创新能力和劳动力竞争力等内外部结构性问题。这意味着,危机的消除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随着欧洲经济陷入二次衰退,这在客观上拖累了银行业的复苏,也令风险不断向银行业聚集。与此同时,欧洲银行业危机与主权债务危机相互交织,也导致全球金融市场风险骤增。最近发生在希腊的银行挤兑风波以及西班牙的银行业危机,迫使欧盟大刀阔斧地对银行业进行改革,以阻止危机的蔓延。 为保证欧洲银行业的运行,短期内,欧洲央行为问题银行提供长期流动性支持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措施。中期内,欧洲需建立统一的银行业监管体系,加强泛欧层面的银行业监管;同时考虑建立统一的财政联盟,发行具有连带责任的欧元区统一债券;从长期看,需要处理好两方面关系:一是紧缩与增长的关系,二是货币联盟与财政联盟的关系,以解决统一货币与财政分散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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