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不断攀升的能源需求压力,天然气价格增长、开发技术不断提高以及人们对新型清洁低碳能源的依赖,作为常规能源重要补充的页岩气正愈益受到广泛关注,成为资源勘探开发的重要领域和目标。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并计划“十三五”期间着手大规模商业性开发,为此,出台或提出了多项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鼓励政策,如加大对页岩气资源战略调查的投入,放开页岩气出厂价格管制,实行市场定价;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页岩气等资源领域开发等等。 初步评价表明,我国页岩气资源量高达100万亿立方米,折合原油近1000亿吨,可采储量36万亿立方米左右(约为可采常规天然气资源量的12倍)。自国土资源部2009年8月在重庆綦江县、巫溪县启动全国首个页岩气资源勘查项目后至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企业都开展了页岩气的勘查,已有4口探井获得了工业气流。2010年5月,由中原油田成功实施大型压裂改造的页岩气井“方深1井”顺利进入排液施工阶段,标志着我国石化页岩气勘探开发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在页岩气开采和产业化方面,美国与欧洲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成功经验与教训。美国在水平钻井技术基础上,研发成功水平井加多段压裂、水力压裂、同步压裂以及深层地下爆破等多项页岩气开发技术,走在世界前列。这些技术拓展了页岩气开采面积和深度,降低了页岩气开采的单位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开采量。另外,在管道运输方面,开放竞争,土地权与矿业权的分离,也有利于美国开发商获取页岩气资源。 欧洲实践揭示的教训则是,页岩气开发具有投入高、产量递减快、生产周期长等特点,只有形成规模效应,才能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而环保风险也可能成为最大制约。页岩具有不透水性,因此开采页岩气需要采用压裂开采法。虽然水力压裂完成之后,所用之水可处理和重新利用,但水力压裂用水加入的化学药品会随水渗透到地下水位以下,很有可能造成地下蓄水层污染。由于人口稠密,担心页岩气开发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德国政府明确表态暂不进行页岩气生产。法国和保加利亚也禁止在本国使用开采页岩气必需的水力压裂技术。 鉴于页岩气开发的安全风险,基于国际的正反经验,我国理应探索一条“以我为主”加上对外合作的开发模式。抓紧研发适合于我国页岩气地质特点的勘探开发技术,实现页岩气重大装备的自主生产和制造,制定页岩气产业政策,明确行业的准入门槛和标准,以形成有序竞争的页岩气发展格局。由于我国在页岩气资源评价和水平井、压裂增产开发技术等方面尚未形成核心技术体系,且不掌握页岩气开发的成套技术,部分关键核心专利技术基本上都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因此寻求与国际石油公司合作,以合作伙伴的身份不断学习,将是我国页岩气开发的必经之路。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对页岩气资源的认识和发展战略规划,重视页岩气等非常规能源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其对本国能源结构调整和应对气候变化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 第二、我国页岩气勘探和开发尚处于探索、评价选区阶段,地质风险、技术风险、投资风险远远高于常规油气勘探开发。为激发石油企业的勘探开发积极性,保护企业投资的合理回报,需要加强宏观协调和统筹规划,出台扶持性的产业政策,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第三、我国独特的页岩气资源条件决定了我们在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需要加强对钻完井、储层改造等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和攻关,特别要加强远距离多分支水平井、多段压裂、水压裂技术和同步压裂等技术的研发,逐步形成适合中国页岩气地质特点的勘探开发核心技术体系。 第四、为尽快掌握关键技术,我国企业可以合资、参股等方式与国外油气公司合作经营。重视加强同掌握页岩气先进开采技术的壳牌、雪佛龙、哈利伯顿等大公司的合作,引进先进理念与开采技术,探索和创新适合我国页岩气开发的核心技术。 第五、积极推进体制性改革和创新,消除阻碍页岩气产业发展的制度性因素。例如完善页岩气管理制度,制定资源勘探开发、应用规划、投融资政策、财税扶持和行业管理等相关政策;在天然气“自然垄断”环节——管道运输方面加强监管,降低进入门槛,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以促进降低开发成本。此外,政府在制定水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时,需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实情的勘探开发规范,坚决防止页岩气企业在勘探开发过程中出现地下水污染,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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