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培训,民间组织需要政府服务
2012-06-13   作者:新京报社论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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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崔永元公益基金培训100名湖南乡村教师。为此,湖南省教育厅回复:“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6月11日,崔永元写微博“怒斥”湖南教育厅,一时引起轩然大波。昨日,湖南省教育厅回应称,作为政府机构不宜代替民间组织直接参与组织,对崔永元言论不理解。
  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现状下,乡村教师培训计划某种程度上可以填补地方政府工作的空白,对于改善乡村的整体教育质量,大有益处。然而,这样一件大好事,在与地方教育部门接洽后,却发生如此戏剧化的分歧,正是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不足导致。
  民间组织从事乡村教师培训,较大的一块投入是寻找需要被培训的教师。但是对于处于偏远贫困地区的教师而言,获取信息渠道非常有限,除非建立了很好的民间工作网络,否则很难筛选到合适的人选。
  在各方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部门相对拥有更为强大的资源系统。做得好的民间教育机构也需要很多年,才能建立全国一千多个学校的联络网,而政府部门的一纸公文,就可以在最快的时间抵达辖区内最边远的地区,并搜集齐全部教师的信息。
  对刚刚起步的乡村教师培训计划而言,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是理论上效率最高的工作方法。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不愉快的情况,令人遗憾。
  崔永元在微博的批评,暴露了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的困境。他作为公众人物无疑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敢于“怒斥”。但对于更多相对弱小的民间组织而言,大多则是韧性十足地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
  显然,政府部门与民间组织合作应当有一种开放的态度。在许多社会事务上,民间公益有着天然的优势,它们所做的,正好是一些政府部门工作的补充。所以,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不但应当充分认识到民间组织的价值所在,把服务公益组织当成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有责任在必要的时候为公益组织提供支持或帮助。
  在一些项目上,政府部门对民间公益组织当然需要审核,需要一些程序,但是,更应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配合民间公益组织,以一种良性互动,创造共赢。
  可以看到,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已有不少成功个案,例如“崔永元公益基金”此前与多地教育部门合作,成功举办了多期乡村教师培训,其他地方教育部门都能拿出积极开放的姿态,湖南教育厅何不能效仿之。
  最新的消息是,湖南省教育厅将这件事情转给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会进行对接。此事或许正在开始解决。不过,好事多磨的过程,仍然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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