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行宣布下调存贷款利率的同时,也公布了利率市场化方案。这意味着此前被称为“铁板一块”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终于被打破,它是2004年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对于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利率市场化加快时机成熟
自2004年央行推出贷款利率浮动方案后,近年来利率市场化没有多大的进展,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有关部门对于加快利率市场化,尤其是推动具有核心意义的存款利率浮动有着较大分歧,担心金融机构难以承受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冲击。但事实上,近年来的金融运行实践表明商业银行已经可以承受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压力。
2011年以来,存款利率上浮实际上已经通过具有替代性的理财产品利率提高实现,部分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利率已经被银行计入存款成本,但当年银行盈利并没有受到明显冲击,反而普遍通过贷款利率浮动扩大了净利息差获得了不错的收益,这也意味着银行已经有一定的风险定价能力,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推进的微观基础已经具备。
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的宏观条件也基本成熟。当前正处于通胀趋弱、资金偏松的环境,此时银行对于存款的资金来源也不是十分强烈,银行存款上浮的压力会稍微小些,若在通胀水平较高、社会资金面比较紧张的状态下,就算银行将存款上浮到上限也较难吸收到存款。
利率市场化助力稳增长
这次借着降息推进利率市场化是比较合理的选择,因为当前利率市场化的加快有利于放大降息的效果,有助于政府“稳增长”目标的实现。
这次银行被赋予了贷款基准利率下调至0.8倍的权利,这意味着实际企业获得一年期贷款利率最低可以低到5.048%,这比之前降息前企业所能获得的最低贷款利率6%低了近90个基点,超过降息3次的水平,这无疑更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振企业贷款需求。
更重要的在于这次利率市场化还有利于银行优化贷款结构,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次存贷款浮动后,一年期存贷款利率之间的法定息差,将从3.06%变成了可浮动的1.473%-3.06%之间,这无疑缩小了银行原来的法定息差。银行为维持收益,不得不提高其风险偏好度,增加对高息差的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力度,这显然对于改善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促进经济的复苏具有较大好处。
当然,由于当前利率市场化的基本制度仍未完善,特别是存款保险机制还没建立,这次利率浮动空间仍比较小,作用还比较有限。由于存款浮动幅度过小,多数银行将存款10%的上限确定为存款利率,这就使得存款浮动定价的作用被打了折扣。但我们预计,未来两、三年内我国将进入利率市场化加快发展时期。当前金融改革将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利率市场化的加快。例如,企业从离岸市场获得廉价的人民币融资将首先冲击当前国内僵化的贷款利率体系,因此贷款利率下浮不得不较快推进;居民对外投资的开展也将分流国内银行业的资金,迫使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人民币汇价市场化的提高也要求国内利率浮动程度加大以更准确地反映出人民币对外汇率的真实状况,减少当前国内和离岸人民币汇率差价造成的套利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