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后的A股交易相关收费标准6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但日前有媒体通过对券商实行情况调查却显示,九成券商拒绝降费,更有券商明确表示,降低的经手费对投资者手续费影响很小,因此不做调整。对此种做法,笔者有一个疑问,券商凭什么理直气壮地截留本应属于投资者的优惠,是否经过了投资者同意?这样做是否有悖于监管层让利于民的政策本意,而使投资者减负沦为“纸上谈兵”? 4月30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了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的消息,同时,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宣布,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 同时,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降低A股交易相关收费,预计年度总额达到约30亿元,将明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轻投资者负担,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轻投资者负担”是此次降低A股交易相关收费的本意。 那么,究竟什么是经手费?这部分费用到底是怎么收取的? 经手费是券商从客户交易手续费中收取,然后上交给交易所。普通投资者的交易费用包括占成交金额1%。的印花税、占成交金额3%。的佣金、占成交股票数量1%。的过户费和委托通讯费等其他费用构成。经手费包含在佣金中由券商一次性收取。 根据上证所的公告,A股交易经手费的收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11%。(双向收取)。收费标准下调为0.087%。后,也就是说经手费费率下调了0.023%。。而深交所原来的收费标准为,按交易额的0.1475%。收取
(其中交易所所收取0.122%。,中登公司收取0.0255%。)。现由按交易额的0.122%。收取降为按0.087%。收取,即下调了0.035%。。 既然交易所给券商降低了这笔经手费用,那么,原本取之于投资者手中的这笔费用是否应该也随之降低呢?券商对此的回答却是,目前给投资者的佣金已经处于很低水平,因此不能再下调了。而且这部分费用因为数量很少,可以忽略不计。 “佣金很低”,或者“协会有最低佣金要求”,这些都不能成为券商不相应调低佣金的理由。佣金低与降低经手费不能成为因果关系,不能因为佣金低而拒绝降低经手费。而“这部分费用因为数量很少,可以忽略不计”的这种说法更是荒谬,一是券商没有权利来截留本应属于投资者的这部分优惠,另一方面,事实上,券商所截留的那部分资金并不是券商所说的微不足道。有券商曾统计过,本次费用调整预计一年能为券商增加利润15亿,对券商是重大利好。这15亿平摊到每家券商也是每年近1500万,这似乎并不是微不足道。 下调交易经手费本体现了监管层让利于投资者的态度,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但最后希望不要演变成表面上交易所是降低了投资者的费用,其实是减少了券商上交的费用,受惠的是券商。与此同时,笔者认为,投资者也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因“利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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