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推进,一个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股票交易市场正呼之欲出。与已有的区域性场外市场不同,全国性场外市场将容纳更多公司,突显规模优势,成为与上交所、深交所相对等的交易场所。构建和发展这一市场,可以满足不同证券的流通要求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壮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笔者认为,全国性场外市场需借鉴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经验教训,分别在上市、运行和退市三个环节规范上市主体。
降低上市门槛,扩充市场容量。场外市场定位于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破解此类企业的融资困境。小微企业大多是家族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瓶颈,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潜在的成长风险,较难从银行体系获得资金,但此类企业大多不熟悉股票市场运行机制,缺乏全面的上市知识。场外市场要实现服务小微企业的目的,需设立较低的上市门槛,使无法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获得进场交易机会。我国目前新股发行以审批制为主,在场外市场上可以适当引入注册制,由拟上市企业自主选择上市方式,较少的行政干预将有助于减少新股发行中的各种乱象。
建立运行规范,严惩违规行为。场外市场除了需要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类似的上市公司运行指引外,需在建立伊始即明确分红要求,并适时引入做空机制。强制性分红要求可以抑制上市公司圈钱动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培育良好的价值投资氛围。做空机制将促使市场发挥甄别功能,形成监督公司规范运行的市场力量。一旦公司有违规行为,即面临投资者的用脚投票的局面。法律也需严惩内幕交易、财务欺诈和操纵股价等行为,使上市公司为违规行为付出重大代价。在日常的运行中,公司需披露基本的财务和经营信息,保持一定的透明度,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运行动态。
设立退市标准,保证有进有出。一旦公司出现严重欺诈、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构成对投资者权益的严重侵害的,除了接受法律追究外,公司应在交易所停牌甚至退市。如果公司运营不善,业绩上升乏力,导致股价长期低于一定水平,公司亦应严格执行退市标准。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已有退市规范,但执行过程中遭遇重重阻力,使退市规定形同虚设,新成立的全国性场外市场需避免这一困境,在上市不再困难的条件下,杜绝炒作壳资源现象,严格执行退市规范。
总体而言,场外市场需形成“宽进严出,有进有出”的局面,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进场交易,碰到交易红线须严格退市。如此以来,更多的小微企业可以解决资金难题,优良的企业得到市场支持,劣质企业及时受到市场惩罚或淘汰,良好的市场氛围得以营造,企业和投资者将实现共赢。统一的场外市场将为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培育和储备大量优质公司,带动风险投资业发展,推动金融资本向产业资本转移,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成为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资本平台。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联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健全必将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和发展,促进世界经济平稳增长。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