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近期一些省份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要求进一步加速城镇化建设,部分城市还提出城镇化率每年提升3至4个百分点的目标。在经济增速放缓、外部需求下降的背景下,力图通过城镇化来刺激内需、拉动消费的思路被寄予厚望。但实践中一些似是而非、甚至有悖初衷的“伪城镇化”需要引起重视。 首先,城镇化既是经济发展手段,又是经济发展成果,不能仅看到其拉动增长的作用,而忽视对经济发展水平的依赖。据国务院研究中心测算,城镇化每提高1%,可以替代出口10万亿元。按现有城镇化速度,社会消费总水平可以从目前的10万亿元级上升到20万亿元级,年均20万亿元以上的投资规模会维持20年。由此可见城镇化在扩大投资、拉动需求、解决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但城镇化本身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的产物。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不能脱离当地产业基础。只有先有产业特别是工业、服务业的聚集,才能提供就业岗位和公共服务,进而吸引人口聚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为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营造有利条件,能够减少不必要的制度成本。但如果认为依靠短期内大量投入,建设一批道路、楼房、广场等设施,就能迅速实现所谓城镇化,这种空中楼阁式的“伪城镇化”,只能导致盲目投资和虚假繁荣,短期或能带动GDP增速提高,长期必将受到市场惩罚。 其次,城镇化应该是人的城镇化而非土地的城镇化。数据显示,近10年来,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扩张50%,而城镇人口只增加26%。土地城镇化速度远超人口城镇化速度,一方面说明我国城镇建设中土地利用不集约,存在“摊大饼”现象;另一方面也表明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主体地位仍然无法充分体现。城镇化的本质是农民的城镇化,即农业人口在产业上实现从农业向工业和服务业的非农业转移,在居住和生活方式上实现从农村向城镇的空间转变。目前部分地方进行的城镇化建设,没有将精力放在引导产业发展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上,而是通过将农民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进行开发,获取土地升值收益,其实质仍是广受诟病的“土地财政”模式。农民失去了土地,却未能在就业、医疗、保险、教育、文化等方面享受应有公共服务,这种“伪城镇化”做法必须及时刹车。 其实,不要将城镇化看做破解各类难题的“万能钥匙”。实践中有人认为,随着城镇化将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三农”问题也将迎刃而解,因此各类资源应更多投向城镇化建设,而非新农村建设。实际上,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都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一方面,通过城镇化加快工业化,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务农收入,两者不可偏废。同时,即便我国城镇化水平未来达到70%,仍有几亿人要生活在农村,如此庞大的群体生产生活水平要提升,哪能仅凭城镇化。 总之,既要看到城镇化能为经济增长提供内生动力的战略意义,也要看到城镇化进程只可稳步推进,不能急于求成,更无法包治百病。否则只会南辕北辙,不仅无法成为拉动内需的动力,长此以往还会积累矛盾,成为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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