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需多方发力
2012-05-29   作者:刘建华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人的一生以死亡为终结。殡葬是生者对死者遗体进行处置的形式,包括“殡”和“葬”两道程序。“殡”是人们对死者举行各种吊唁活动并将死者遗体入殓待葬;“葬”是将死者下葬。由于民族间习俗迥异,下葬的形式有土葬、火葬、海葬、天葬等多种。
  殡葬之事看似简单,但在历史悠久的中国,操持此事绝不像人们想象的“将死者遗体入殓后下葬”这样简单,它涉及民族习俗、宗教信仰、文化礼仪、伦理观念、人格尊严、人身权利等。例如,“久丧厚葬”观念的形成在中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守灵、吊唁、头七、二七、三七等治丧过程极其复杂、漫长,越是高官权贵之家,丧礼之繁文缛节越多。现代考古学家不仅能从出土的古代墓穴随葬品中考证出死者属于哪个朝代,而且能分析出死者属于哪个阶层(或阶级)。而作为传统的农耕社会,人们崇尚“入土为安”,土葬自然也成为最主要的殡葬形式。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倡导移风易俗,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逝世后火化,不保留骨灰,为移风易俗作出了表率。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富起来的人不满足于基本的殡葬形式,不惜耗费大量钱财大办丧事,在正面引导乏力以及殡葬行业由公益性行业转变为经营服务性行业的情况下,“厚葬”之风越发失去理性。不少逐利者乘机狠敲丧户的竹杠,大发“死人财”,让民众直呼“死不起”。
  数千年来所形成的殡葬习俗是很顽固的,因此殡葬改革之难也在情理之中。正如杨根来教授所言,仅靠政府一两个部门出台文件来解决千年历史遗留问题是不可能的。
  要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政府尚需在健全法制、强化监管、理顺体制、倡导文明新风等诸方面下功夫。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唯一的殡葬管理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有5年,新修订的法规至今仍没有出台。有关专家指出,即使这部新修订的行政法规出台,其效力等级仍低于国家法律。如上所述,殡葬除了涉及民族习俗、文化礼仪、人身权利、伦理道德等,还涉及土地问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诸多繁杂问题,行政法规的权威性、约束力均有限。将殡葬行政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才是对人身权利更好的保护。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即选择性服务)。政府要做的是把民众对殡葬服务的需求合理划分。对基本的殡葬需求,要保证它的公益性;对由市场来提供的选择性服务,政府应当严格监管,而不是放任不管。
  我国现行的殡葬行业管理体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集管理、执法、经营于一身。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体制,就是造成殡葬业的行政垄断和监管缺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理顺管理体制刻不容缓。
  除政府之力外,社会力量不可小觑。应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广泛宣传文明、环保、和谐殡葬,鞭挞丧葬陋习、封建迷信,唤起公众监督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我国公民人人成为“监督员”,那么,法律政令的执行就会更有保障。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低碳社会 殡葬也重环保 2012-04-24
· 天价墓、高价哭坟、雷人祭品:殡葬"三宗罪"调查 2012-04-03
· 绿色殡葬 值得尊重 2012-03-29
· 破除殡葬暴利迈出一小步 2012-03-26
· 殡葬垄断暴利有没有 2011-05-19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夏斌:人民币汇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刘宇:转型,还须变革户籍制度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