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小型微型民营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发展经历了国内经济转型和外需疲弱不振的双重困局。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联合发布的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数据,今年4月份总体PMI为53.3%,比3月份上升了0.2个百分点,保持了连续第五个月的上升势头。而尽管前三个月小企业PMI保持在50%以上,4月份却回落到50%以下,尤其是新订单指数较低,说明近期小微企业仍处于困难之中。另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的统计,今年一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为92.6,比去年第四季度下降0.9个百分点,表明在宏观经济延续稳步回落态势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
小微企业陷“两高两难”困境
结合近期有关部门开展的大量实地调查所反映的情况,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发展所面临的诸多困难可概括为“两高两难”,即成本高、税费高、融资难和投资难。
首先,小微企业面临劳动力和资源、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压力。近年来各省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水平,加上中西部劳动力输出地区的快速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东部地区以及中西部大城市出现劳动力短缺,小微企业的用工成本大幅度上升;而近年来农产品、石油、煤炭等资源价格的持续上涨,则导致企业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另外,土地征用费用居高不下,商铺租赁价格上扬等也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
其次,多年来小微企业税费过高的状况依旧没有明显改善。部分小微企业反映,缴税总额甚至高于净利润,而且个别税种设置不合理,存在重复征收现象。另外,小微企业缴费项目过多,粗略统计,目前向小微企业征收行政性收费的部门就有18个,收费项目达69个大类。
第三,“融资难”仍然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老大难问题。当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很难从正规银行获得信贷资金。由于缺乏正常的融资渠道,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的融资只能求助于民间借贷。但民间借贷风险大、利率高、很不规范,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小微企业的发展和生存。
第四、小微企业投资领域和范围狭窄。由于存在国企垄断、进入门槛高、审批歧视、自身资金小、技术含量低、人才缺乏等多方面制约,小微企业投资大多集中在低端制造业领域。但由于制造业竞争充分、激烈,导致近几年我国市场上绝大多数制造业产品(尤其是低端制造业产品)供过于求。由于产品供过于求,市场竞争激烈,再加上劳动力、能源、原材料成本上升,小微企业利润受到严重挤压,许多小微企业不得不退出制造业,去炒房地产、农产品、家居、字画、古董,或盲目进入高新科技领域,不仅吹大了资产泡沫,也增加了小微企业经营失败、破产关门的风险。
正是由于长期处于上述“两高两难”的困境,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7年,与欧洲和日本的12.5年、美国的8.2年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可谓是“步履维艰”。
国家财税多举措“解困”
然而,国内外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支持科技创新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针对目前小微企业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份首次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国务院文件,在加大财税支持、缓解融资困难、推动创新发展、支持开拓市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集聚发展、加强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29条政策措施。
仅就财税政策而言,对小微企业有五项具体支持措施:一是通过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免征借款合同印花税等方式降低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二是扩大中央财政预算中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重点用于鼓励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市场开拓等方面;三是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时期的小微企业;四是政府采购向小微企业倾斜,要求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安排不低于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五是继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并清理各种不合规收费,为小微企业“减负”。
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应该说,上述财税措施的出台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际可操作性,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
一是财政支持力度还可加大。由于全国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地域分布广泛,尽管相比以往财政安排的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和基金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相对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需求来说还显得“杯水车薪”。应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鼓励、吸引和管理细则,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动员其他社会资金参与。
二是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通过财政手段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在当前阶段也是十分必要的,但且不可过分使用行政性的手段做硬性规定。否则,容易造成企业过分依赖政府、政策措施可持续性差的后果。
三是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和责任机制。根据以往经验,中央制定的政策虽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来自地方、部门和有关既得利益企业的影响而“走样”或“效果衰减”。为把上述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就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和责任机制。
当然,仅靠财税政策还是远远不够的。解决小微企业面临的“两高两难”问题,还需要在金融体系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科研教育机制改革等诸多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特别是尽快出台落实2009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实施细则,切实解决在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弹簧门”、“玻璃门”等实际问题。而就小微企业自身来说,在积极争取更为有利的生产、投资、经营环境的同时,也要找准自身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定位,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重视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努力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