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无限的社交网站Facebook才上市便跌破发行价,投资者群情激愤,矛头直指承销商摩根士丹利。有些人已按捺不住要提起诉讼。美国政府部门也闻风而动,马萨诸塞州的州务卿表示要讨个说法,金融监管局说要调查,美国证交会开始调查,美国国会也开始调查。 近年来,摩根士丹利业务不顺,好不容易拿到了Facebook这单承销业务,哪知还没来得及高兴,便招来一片喊打声。大摩一向高举创新大旗,支持高新企业上市,但不少创新企业并不争气,给大摩添了很大麻烦。就在上市之前,Facebook通知摩根士丹利,因广告收入不理想,公司利润预测随之要下调。大摩立刻将有关消息向部分投资者通报。问题就出在这里:摩根士丹利向部分投资者通风报信,而相关信息并未公开,这不就有内幕消息之嫌么? 摩根士丹利凭什么有恃无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因为法律在它这边。美国券商可先向部分机构披露某些信息,美其名曰“有选择披露”(selective
disclosure)。有人认为,有选择披露的规则不合理。哥伦比亚大学证券法专家考费教授就持这种观点,但他又补充了一点,法律目前允许有选择披露。此外,摩根士丹利还有一个抗辩理由,有关Facebook利润走向的信息,仅是一种看法或观点,而表达观点以及表达观点的方式都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还有,从美国内幕交易的相关法律和法律实践上看,政府从来只打击从事内幕交易的个人;至于机构从事内幕交易,大多可以逍遥法外。可以说,资本市场从来就离不开内幕消息。 既然投资者胜诉的可能性甚小,为什么他们还要起诉?难道他们只是为了出口怨气吗?当然不是。原告中就有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经常与券商沆瀣一气,但一旦反目,杀伤力还是很大的。 在资本市场这个地方,一般散户想要维护自身的权益向来很难,机构投资者比较难缠,Facebook上市募集金额太大,要有很多投资者来捧场。在Facebook和摩根士丹利的精心运作之下,各路投资者纷至沓来,呼兄唤弟,扶老携幼,其中绝大部分是机构投资者。普通公司上市、打新股的散户不过10%到15%,Facebook上市中打新股的散户较多,但也只占到地25%。机构投资者一多,就有亲疏之分。摩根士丹利再有能耐,也无法照顾到所有机构投资者,而被怠慢的机构投资者也不是善主,他们在各级政府机构中也有自己的代理人,可以双管齐下,通过个人诉讼和政府调查同时向摩根士丹利施压。据考费教授估计,为避免负面影响继续扩大,这次大摩会设法尽快与起诉的投资者的达成和解。 美国政府调查Facebook的声势不小,但联邦政府的机构不会过于为难摩根士丹利——他们之间的关系很深。倒是州政府部门的人比较难缠。这点与中国的情况正好相反:对中国企业来说,是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关系更近,中央政府监管机构关系远。而美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大多是全国性的垄断机构,此类机构把公关重点放在白宫、国会和美国证交会身上,大量金钱以各种形式源源不断地流入这些联邦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那里。 除内幕交易之外,在这次Facebook的IPO上,摩根士丹利等银行还有垄断操纵之嫌。Facebook公开发行后,摩根士丹利曾设法阻止股价跌破发行价,这就是所谓的托市,是一种反市场行为,也是赤裸裸的市场操纵行为。但美国最高法院在2007年就有过判决,明确规定反垄断法并不适用于资本市场,理由是资本市场有其特殊性。什么样的特殊性?简单说,没有垄断,资本市场就很难维系下去。这就在理论上造成了混乱:垄断是反竞争和反市场的,但资本市场的卫道士又把资本市场吹嘘为市场经济的典范和最高形式,两者岂不矛盾?理论上的混乱,是现实混乱的表现,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剧了现实的混乱。Facebook上市便是典型的例子。 按照华尔街投行和理论家们的说法,资本市场的最大功能是优化配置资源,可将资源投放到社会最需要钱的地方去。但Facebook上市优化配置资源了吗?已有人根据Facebook的广告业务测算出,未来五年,企业品牌广告经理和广告商每年在Facebook上的广告投入都将达到100亿美元,Facebook有的是钱。在Facebook投钱,是添砖加瓦,是锦上添花,绝非雪中送炭。而雪中送炭才是优化资源。为Facebook这样的公司承销上市,没有什么优化资源可言,主要还是为了赚取丰厚的费用。上市融资越多,承销商收入便越丰厚。据业内估计,Facebook上市如果一切顺利,大摩有望收取1亿美元。在如此重利的驱使之下,耍些鬼花样,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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