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民间资本在铁路建设方面大有作为,必须消除各种影响和阻碍民间投资的体制性障碍,同时努力提高铁路经营的盈利能力—— 铁道部近日出台了新的融资措施,其中包括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铁路建设领域。早在2005年7月,铁道部就曾出台了贯彻“非公经济36条”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铁路运输、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铁路多元经营四大领域。2010年“新36条”则再次明确提出,要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 不过,相对开放的姿态和开放的领域,实际操作过程还是遇到了很多投资体制、运营管理和结算机制等问题,实施效果并不算理想,民间资本多数持观望的态度,少有参与投资的效果也并不是很理想。 因此,铁路建设如何吸引民间资本并用好民间资本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话题。对于民间资本来说,“政策”、“回报”是影响他们投资铁路决定的两大关键因素。 近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道部印发了《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14条”)。先从“政策”上向民间资本抛出了“橄榄枝”。 按照“14条”所作承诺,包括铁路干线、支线、专用铁路、城际铁路、地方铁路、客运专线、企业专线、铁路轮渡、铁路场站乃至眼下最赚钱的煤运通道等铁路建设,都将向民资作无附加条件的开放。在铁路工程建设领域,凡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民营企业,允许参与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以及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投标。对民营企业和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采用统一的招标条件,确保公平竞争。 对比前两个“36条”,应该说此次铁道部出台的“14条”是开放度最高的市场开放实施意见。大家也都对此给予了很高的期望。 政策有了,对于民间资本来说,更为重要的还是要有钱可赚。铁路建设本就具有投资数额巨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周期长且利润低等特点。在我国铁路建设和运营长期处于亏损的情况下,民间资本进入这个领域的动力明显不足,所以找到民间资本投资铁路建设的渠道和盈利模式是关键。 事实上,只要引导得当,民间资本也可以在铁路建设方面大有作为。专家表示,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克服一系列的困难,消除各种影响和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体制性障碍,同时努力提高铁路经营的盈利能力,增加铁路投资的吸引力。 首先,要创新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体制机制,加快铁路政企分离的改革步伐,给民营企业充足的信心。其次,要完善和创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模式,解决民间资本分散的问题,形成合力。再次,要增加铁路建设的信息公开和透明。最后,在财政税收和金融方面,给予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建设投资一定的优惠,吸引他们投入。 相信有了好的政策,有了好的盈利模式,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将会是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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