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相应的督查监管也越来越严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款旅游却屡禁不止,而且为了规避检查、便于通过审核,一些公款旅游往往以“变装”的形式出现,手法越来越隐秘。仅仅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已有多起新型公款旅游事件被曝光,而其形式之多变不禁让人咋舌…… 这些年,在遏止公款旅游上,党和政府出招频频。2010年6月,中央纪委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年8月,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组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各种规定与通知频出,为何管不住公款旅游? 对因公出国,我们已经有了太多的原则性文件,一再要求“反对奢华、杜绝浪费”,但并未对各级官员产生足够的威慑力。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各级官员无视中央的三令五申,另一方面也在于一些规定并未“动真格”。譬如,国务院法制办曾就《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其中对因公出国仍然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法律法规不动真格,地方政府又和稀泥,公款旅游久病难治,也就成了可以想见的事情。 要遏止公费旅游,行政问责是必须的,同时也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加强监督。譬如可将“以考察之名出国旅游”定性为“欺诈”,将“用公款送夫人出国”定性为“贪污”……唯有各类法律法规党纪政纪齐头并进、多管齐下,严查每一起疑似公款旅游事件,将真相公之于众,让权力腐败者得到应有的惩处,公款旅游才有遏止的可能。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对公款旅游问题,冯培恩委员建议强化体制外的监督: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包括所有事业单位,都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同时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媒体监督。人民日报也承认:从已经出现的一些案例来看,与其他监督方式相比,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社会监督往往更为有效、有力。是的,遏止公款旅游,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唯有走出体制内,监督才会更加有效。 公款旅游之所以会泛滥成灾,能频频“变装”,关键是权力运行不透明。而关于遏止公款旅游的种种建议,其实都指向同一个方向:让权力透明起来,使其依法规范运行。倘若公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使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能够得到有效监督,公款旅游不会如此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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