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据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1-4月,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7016家,同比下降13.9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78.81亿美元,同比下降2.38%。实际上,2011年11月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呈现“持续下跌”态势,为我国经济和贸易增长增添了新的压力,也引发市场对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环境的担忧。尽管外资的下降同国际经济环境和中国经济下行态势有关,但其所隐含的问题仍需要我们客观分析,审慎应对。
首先,全球直接投资放缓是导致我国利用外资下降的直接原因。联合国贸发会发布的报告称,2012年,全球外商投资总规模预计约1.6万亿美元,较2011年的1.5万多亿美元相比呈现微弱增长趋势,显示世界经济不景气,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已致使全球直接投资规模受到抑制,加之美欧等国目前极力倡导的产业回归,使得部分资金回流,短期来看,全球直接投资将处于低迷状态。
其次,东部地区传统优势减弱致使利用外资增量减少。东部地区占我国利用外资总量的85%。近年来,东部地区受到了资源环境约束、要素成本上升等传统优势减弱的压力,外商投资利润空间缩小,投资回报率减少,部分外商不愿再向东部地区增资或投资。当然,东部地区的投资存量已经较大,在国际经济下行周期中,大规模的增量也不太现实。
第三,我国利用外资政策调整的影响。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向型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利用外资策略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因此,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减少说明政策的调整发挥了一定作用,利用外资的结构和质量也在提升。
第四,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领域的突破较慢。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进一步明确了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的相关政策,但相关的具体扩大开放领域仍不够明确,特别是部分垄断行业利用外资的阻力还比较大,而且在部分领域外商投资的国民待遇问题也对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产生影响,尤其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及产品研发等方面,还有些技术问题有待解决。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兴趣恰恰集中在服务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合资合作,所以转变观念、寻求新的突破是利用外资打破僵局的关键一环。
当前,世界经济处于大转型、大调整、大变革的关键时期,要减少世界经济格局变动对我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充分利用好外资在产业升级及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
首先,保持利用外资稳定增长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8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采取激励措施,加大对外资的吸引力度,外商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外资企业创造了我国35%的工业产值,解决了3000万劳动力就业,我国税收贡献的20%以上是外资企业所提供,外资企业已深度融入了我国经济发展,这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也是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重要支点,因此,保持利用外资的稳定增长,有利于巩固我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树立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良好国际形象。在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方面,关键要解决好认识问题,尤其涉及到对服务业开放的认识以及对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认识。
其次,保持利用外资稳定增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带来的资金和技术也推动了我国工业化进程,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加速推进期,虽然东部地区工业化指数已达95左右,而中西部地区的工业化指数只有45左右,仍然需要利用外资来推动中国工业化进程和劳动生产率水平提升,因此,现阶段仍有必要保持利用外资的增长力度,提升并保持我国制造业加工能力迅速提升并作为“世界工厂”的竞争优势。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英国、美国、日本、德国都经历过“世界工厂或制造业中心”的发展过程,并形成了强大的工业体系及影响力。
第三,保持利用外资稳定增长与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关系密切。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很大一部分属于投资拉动型,即外商投资项目和加工贸易发展形成的贸易创造效应。未来一段时间,保增长、调结构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工作,但在国际经济下行周期,在外需减弱对我国出口形成增长压力的同时,若再任由外商投资持续下降,则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目标将很难实现,最终将反映在就业的压力方面。
目前,我国人均吸引外商投资仅50美元左右,与世界人均110美元和发达国家人均534美元的水平相比,仍差距甚远。因此,我国仍需保持利用外资的持续增长。未来十年,我国积极、主动、有效利用外资的策略仍然不会改变,但现阶段来看,仍需采取一些积极措施,保持利用外资的稳定增长。
一是要营造有利于外资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要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垄断性行业的改革,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以良好的投资环境扩大吸引外资的力度。同时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通过向投资者提供充分的服务信息、宣传我国的有利投资环境等来促进投资。
二是要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外资流向。鉴于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格局,我国对东部和中西部的外资促进政策应有所区分,东部地区应更加注重服务业利用外资,适当开放具有投资价值的服务领域,积极稳妥扩大金融、证券、保险等各类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中西部地区仍需注重制造业利用外资,放宽中高端制造业外资准入条件,鼓励中西部地区建立产业转移承接基地。
三是要进一步改善投资的软环境。目前,我国对部分领域是否继续鼓励外资进入存在分歧,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确立新形势下保持利用外资稳定增长的战略思维。同时要高度重视改善投资的软环境,即在外商落户、办理手续等方面提高服务意思,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推进投资审批便利化,使外商在各项业务中都能感受到周到的服务及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是要加快研究出台我国利用外资新政策。要加快研究和制定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与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相适应的产业引资政策。要加快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开放领域、鼓励投资领域及新型利用外资方式,多途径、多渠道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要进一步开放重点产业和机械制造业外商参与兼并收购的政策,解决好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问题,确保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国内相关技术创新和研发的特殊支持政策。
当前,发展中国家都在加大实施引资政策的优惠力度,使我们利用外资面临激烈竞争,我们必须果断采取利用外资的积极促进政策,将扩大利用外资同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强在国际分工中的影响力结合起来,保持和巩固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