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订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将在下半年出台。其中,调整初次分配格局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按照知情人士的说法,调整初次分配的核心是政府减税、资方让利、劳动者所得提高。但由于初次分配涉及问题很复杂,所以在一定的时期内,只能是采取小步渐进的方案逐步推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收入分配领域逐步呈现出国民财富愈益向着政府集中的态势,政府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逐年攀升,而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却持续下降。如近些年在政府财政收入连年保持快速增长势头的同时,居民收入占GDP的比例却由1985年时的56.18%下降至2007年的50%左右,2010年则下滑至43%,从而导致居民收入增长乏力,居民劳动报酬率持续下降。在这种情形下,进一步增加政府减税力度,有利于通过减少居民税负支出增加收入,从而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率,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与水平,并促进与扩大消费。
不过与此同时也须看到,加大政府减税力度,尽管有利于间接增加居民收入,但是对于缩小当前居民与居民之间的较大收入差距,却难以起到明显有效的促进作用。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不公,绝不仅仅体现在政府收入与居民收入占国民总收入比重的失衡,居民与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日渐拉大,也是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体现。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与企业工作人员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垄断企业从业人员收入水平与一般社会收入水平以及企业高管与企业普通工作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等,正在成为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主要矛盾,成为影响社会公平与和谐得到更好实现的重要因素。
因此笔者以为,推进收入分配改革不仅需要减税,更需要“缩差”,也就是在进一步加大政府减税力度的同时,尽快缩小各群体与各阶层之间业已较大的收入差距。令人遗憾的是,据报道,尽管调整初次分配格局已被确定为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重点,但是“由于初次分配涉及问题复杂,所以在一定时期内,调整初次分配只会以小步渐进的方案逐步推进”。像这样遵循小步渐进的方案推进初次分配改革,显然不利于当前居民与居民之间业已较大的收入差距尽快得到缩小。
有关方面所表示的“初次分配涉及问题复杂”,显然意指通过一定程度降低相关群体与阶层的收入水平缩小社会收入差距,会遭到有关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扰与反对。但是问题在于,如果包括收入分配在内各领域的改革,因为可能遭到相关利益集团的阻扰与反对,便以“小步渐进的方案逐步推进”,显然不利于各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不利于各领域存在的痼疾得以尽快革除。包括收入分配在内各领域改革唯有勇于攻坚克难,像卫生部部长陈竺所说的“勇趟深水区”,以巨大的勇气与魄力破除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扰,消除改革道路上的一切障碍,才可能尽快取得应有实效,满足公众的殷切期待,进一步促进各领域的公平公正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