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目的远不止于减负
2012-05-15   作者:鲁宁  来源:东方早报
 

 
  鲁 宁

  今年元旦起率先在上海推行的“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据上海市财税部门最新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参加“营改增”试点的8.8万户中小企业税负降幅达40%,累计减轻税负逾20亿元。
  由于参与试点的多个行业内不同企业在服务链分工中所处位置不同,服务外购与服务增值的形态千差万别,而“营改增”的税负抵扣稽核流程只能由简到繁,致使仍有部分试点企业尚未享受到“营改增”实惠,甚至少数企业名义税负不减反增。未解决这一难题,在抵扣稽核流程实现逐项“细分式再造”前,名义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都能享受政府的“亏损补贴”待遇,确保每户试点企业都不吃亏。为此,本市预提有4亿元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营改增”试点选择上海,是上海向中央政府主动请缨的结果。
  对现行税制稍有了解的读者都知晓,增值税的大头须上缴中央政府,营业税则是典型的地方税。在1990年代中期生效的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的利益格局未作实质性调整前,启动“营改增”试点,无异于地方主动减少本可轻松到手的即期营业税,而向中央上缴更多增值税。
  这是中央政府多年力推“营改增”试点而始终找不到试点地方的一大原因。可对于上海,这项“自费税改”乃非改不可,力度越大,试点覆盖行业越多,就能为加快上海经济结构转型,培育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提供速度、门类、质量和总量,创造相对于周边兄弟省区的先发优势和比较优势。
  道理在于,由于现代服务业门类内部的服务链条远比传统服务业的服务链条要长、要复杂,上海要想使未来能作为现代服务业“支柱”的管道运输、技术研发、服务外包、信息技术增值、软件开发、文化创意、现代会展、物流辅助、航运增值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新门类快速发展壮大,务必首先扫除营业税这只每道服务环节重复征收的“税老虎”。
  在此不妨举个例子:2000年上海提出“聚集张江”战略后,张江园区即把生物医药和软件开发外包,作为增值服务力求重点突破的两个对象,但时至去年,这两块外包的总盘子仍然太小。肥施了,财政也扶持了,但服务外包就是“只开花少结果”。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研发类外包的分工很细,每个企业通常只做其中一道环节,遇到每道环节均按“半成品”总价值征收的营业税,犹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种局面最终扼杀了大多数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信心。
  总而言之,以牺牲地方税收之眼前利益为特质的“营改增”,远不止为了减轻企业税负,而是为了极大解放本市企业和外来资金共同开掘现代服务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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