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闹”是演给谁看的闹剧
2012-05-10   作者:马建勋(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特约观察员)  来源:证券时报
 
  从上周末开始,曾经在媒体上消失了一段时间的“老业主维权”又回到了媒体的视线中,他们喊口号、拉横幅,献花圈,甚至上演全武行,同时还收获了一个“房闹”的身份。但是作为看客,我想应该问一句,是什么让老业主变成了“房闹”?
  纸面或者网络上讨伐“房闹”很容易,但是回到现实中——用“房闹”们的说法是:“如果是你买的房子半年跌下去三四十万怎么办?”我会承认自己是有私心的。假如我也有这样一个“闹一闹,免费车位到”的维权机会,干嘛不去呢?换句话说,我很难相信“房闹”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楼市有风险,购买须谨慎”,没有一个人不明白任何一个商人都不会对商品价格下跌负责。既然他们能走上街头,我们不禁要问一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能把老业主变成“房闹”?
  这次杭州房闹事件中,确实有开发商愿意送车位,免物业费,这就说明“房闹”的诉求得到了客观的支持。实际上,从2011年底开始,杭州、深圳等城市,老业主围观、大闹售楼处的理由,已经转到了房屋质量不过关、物业服务不到位、小区的小学学位虚假宣传等方面。这只能说明,开发商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本身就存在着诸多猫腻。
  开发商具有普通消费者没有的专业知识,利用信息不对称做一些“跑冒滴漏”的事已不足为奇。但是,在过去房屋快速升值,容易转手的环境中,这些质量瑕疵很容易被消费者的利弊均衡所忽略。而在楼市调控下,自住型消费者多了,长期居住的消费者多了,追求三、四居室大户型一次到位的消费者多了。在新的环境里,他们自然对房屋的价格和质量格外挑剔,一旦在价格下降的楼市中抓到开发商的质量瑕疵,那就没有什么方式能比补偿价格差更好了。
  细细想来,无论是老业主“花冤枉钱”的心态也罢,房屋的质量瑕疵也罢,不闹能不能解决问题?你多想一步就会明白。实际上,正是我们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才把“闹”变成了老业主们最理性的选择。
  你看历年的央视“3·15”晚会,房屋质量年年上榜,但实际中,能走到诉讼程序的却很少。不仅仅是业主搭便车的心态导致“公地的悲剧”,更重要的,相关法律条款的操作性不高,缺乏强制力,业主很难收集到有力的证据,等等。这个时候,业主自然会想到“不妨闹一闹”——如果通过媒体的关注,最终让行政的力量介入,是不是就能很快解决问题?更何况,业主维权都是集体行动,在各地方政府的“稳定压倒一切”的管理思路下,整齐划一的行动最容易取得效果。当然,业主也明白什么是见好就收。
  原本正常的法制途径行不通,但是有了行政力量干预就能迅速解决,这就是屡试不爽的“用非常手段解决常见问题”。到后来,也许每一个业主都会忘记他们之所以要去“闹”开发商的第一个原因,只记住了“会叫的孩子有奶吃”,只记住了“只要针对开放商,自己就是受害者”。理性在私欲面前,总是很脆弱,为争取利益不妨搏一搏,说不定就能捞到好处。
  房闹是不是“老业主”们本色出演的一出滑稽戏?我估计今后越来越难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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