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2012-05-08   作者:黄冠  来源:经济日报
 
    针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我国首次开展了大规模集中行动进行严厉打击,这显示了我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坚定决心。
    随着我国社会信息化步伐加快,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几乎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来,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也呈现日益猖獗的态势。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一种权利资源,必须依法保护其有序流动,防止其被非法泄露或出售,防止进而由此衍生的电信诈骗、非法讨债、绑架勒索等犯罪。
    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重点在于控制“源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源头”,在于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一些部门和服务机构。从已查获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中,涉及的个人,既有公务员及政府部门的协助人员,也有公司职员;涉及的部门和公司,既有工商、民政等部门,也有电信运营商,还有银行、民航、保险、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中介机构、教育辅导机构、酒店等。无论是涉嫌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或个人,都应纳入规范整治的范围。
    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关键要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目前,我国在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非法获取的方式,情节严重的界定标准等方面,正在积极探索、细化司法标准,以加大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法律的惩处力度,为依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提供法律支撑。
    防范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或出售,急需公民加强防范意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属于上游犯罪,对于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或出售,公民一般缺乏防范意识。公民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使用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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