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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8 作者:郝晓彤(上海证券研究所总经理助理)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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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小投资者群体一直背负着“非理性”的名称,人们批评其投资缺乏科学、正确的理念,投资盲目性大,买卖频率高,偏好追涨杀跌。为改变这样的局面,各有关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以提升他们的投资理性程度。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确有其必要性,应当常抓不懈。但是否藉此就能从根本上让投资者理性起来呢?这恐怕令人怀疑。一个关键问题是:长期以来导致我国中小投资者投资行为缺乏理性的主要原因究竟是什么,是自身的还是外在的? 我国广大中小投资者自身投资素质普遍不高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发展的历史也不够悠久,投资者尤其是众多散户相关知识储备不够,对于所谓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并没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其投资意识、投资手段必然会略显幼稚。但中小投资者主观认识的欠缺,并非是造成其投资非理性化的主因,更关键的原因在于我国股票市场的秩序长期处于混乱状态,正因为此,中小投资者被迫采取了一种看似非理性的应对方式以获取收益。从“适者生存”角度看,其不理性行为中也蕴含着相对合理的内容。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凡事必须要制定和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准则才可行,商品交易市场如此,股票市场也是如此。按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股票市场其实质就是一个高度制度化的金融体系,股市的参与者通过订立一系列契约以形成信托关系,并在这些契约条款的约束下开展投资行为,从而建立起一种公认的市场秩序。股票市场秩序的完备水平和执行情况会直接决定股票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和效率水平。也就是说,如果有良好的市场秩序,市场各参与方,也包括中小投资者,其投资行为必然是理性的成分居多。 但我国股市的现状是怎样的呢?客观地讲,市场秩序方面还比较混乱,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伸张和保护。譬如,在信息披露方面,广大中小股民基本处于劣势地位,应该得到的公开信息要么得不到,要么不及时,甚至有些上市公司会发布虚假信息,股民不得已只好四处打听良莠难辨的小道消息。再如,中国上市公司对股民的吝啬程度也是举世罕见的,多年来股市融资和回报比例严重失调。尽管年年保持增长态势,但上市以来从未分红的铁公鸡公司也不在少数,导致股民股权投资收益的信心极其不足,长期投资理念难以有效建立。还有,中小投资者由于热衷于炒绩差股、炒ST股而经常被人所诟病,但既然允许这些绩差公司存在,既然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金身不破”,甚至“咸鱼翻身”,似乎也没理由强求散户们就一定要弃之如敝履,毕竟绩差公司的不死神话也是得到了有关部门许可的,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当广大中小投资者面对的是一个秩序失衡的市场而自身又处于不利地位时,任何强调让他们保持理性行为的理由都显得不够充分合理,因为理性是一个全方位的约束条件,适用于所有的市场参与者。身处非健全的市场环境,中小投资者最为理性的行为也许就是“用脚投票”,彻底放弃股票市场,否则只能以在外界看来不够理性的方式来适应残酷的市场竞争了。 因此,要规范我国中小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使其形成理性、崇尚价值的投资理念,根本之道应当是规范股票市场,解决信息披露等一系列问题,减少干扰和影响投资者进行正常判断的成本,从而建立起良好的股票市场秩序,为投资者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近来,深交所对创业板股票退市制度作出了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这一举动表明有关部门在整肃我国股票市场秩序方面已经在有所作为,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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