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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7 作者:张崇明(山东省滕州市工商局)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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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逛商场、超市,发现许多商品都标注有建议零售价的字样,其中既有小到几元钱的牙膏、香皂,也有大到上千元的时装、电脑。奇怪的是,众多商品标注的建议零售价往往高于商家的实际售价,其中有的价格差距之大令人瞠目。 建议零售价的推出,其动机和初衷在于避免商家擅自抬高商品零售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从而更好地规范消费市场及保护产品品牌形象。它有一套严格科学的程序和方法,是厂家根据产品的成本、质量、销量、品牌以及技术含量的价值,同时权衡商家应得的利润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按一定的公式套算得出的。建议零售价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遏制商家的暴利行为。 然而,眼下建议零售价却成了一些厂家“心知”、商家“肚明”的联合促销双簧戏。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现在国家出台的有关价格法规中还没有对建议零售价这个概念的规定,建议零售价如何定,就成了厂家的一种自主行为。一些厂家、商家见有利可图,有空子可钻,就利用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双方形成默契,故意将建议零售价定高,向消费者传递虚假的价格信息,诱惑消费者购买,商家和厂家从而渔利。 建议零售价对企业而言,可能会使商品好销一些,但对品牌的长期建设未必是好事。面对建议零售价,消费者应根据商品质量理性购物;作为政府物价部门也应该出手时就出手,一方面要完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对那些不着边际的建议零售价及时规范、整治和查处;作为企业则应考虑如何让建议零售价更真实些,莫让一些营销噱头损害了自身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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