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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近日报道了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陕西省分公司之间发生的武斗,这是4年来双方发生的第二次激烈冲突。 冲突源于两家企业争夺供电地盘的矛盾。陕地电试图从内蒙古引进220千伏输电线路,以摆脱电源长期受困于西北电网的窘局,国家电网陕西省分公司则认为,他们根本就没有任何核准审批手续,也没有向国家电网公司履行相应申请和审核程序,同时不具备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措施,陕西分公司现场保电,产生了冲突。 自说自话,都不足信。暴力流血冲突,怎么发生的,责任主体是谁,不难确定;到底谁在违规,必须得到调查处理。 更加值得关注的,我们认为是由此凸显的复杂关系,既有身份特殊的企业如何共处一地,也有资源所在地政府究竟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国家电网是特大型央企,陕地电是省属大型企业,在现有相关规定里,都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厂网分开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明确的一个基本方向,但到目前为止,并不是只有陕西一地有地方电网。陕西之所以成为特殊,既因国家电网并不像在其他地方那样,比较顺利地与地方政府合作或兼并了地方电网,国家电网早就想兼并陕地电,但因后者存在的种种问题,一直未能遂愿,陕地电在电力资源分配与电网建设上,也几乎对解释权和自由度进行了公开化的争夺。 一般来讲,大型尤其是特大型企业,在市场经济规则上相对能提供好的示范。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到暴力,看不到公平竞争,看到各执一词之间的尖锐对立,看不到电力行业作为公共事业所负载的公共属性,几乎可以说,电力用户被绑架在了这场冲突中。 政府对市场负有监管之责,当地政府的表现如何?根据报道,国家电网陕西分公司曾以《榆林不宜建设220千伏电网的报告》为题,专门向陕西省政府汇报,并得到明确批示,榆林地区不准建设220千伏电网,并且还曾明确规定,陕地电不得从外省购电入陕。根据报道,陕地电明显违反了这样的规定,监管体现在哪里?有没有效力? 陕西此次事件,其实是为企业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多重复杂关系再添了一个注脚。 很多时候,央企在地方往往就不只是一个企业。比如在级别上,有的企业可以直接与地方政府相比,一个企业是部级还是副部级,是经常听到的说法。央企到地方,话语上叫战略合作,受到的重视非同一般,政府和企业在社会中扮演不同角色,这种合作会对正常的市场竞争产生什么影响,似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和研究。 拿地企来说,很多地方政府都强调要扶持它们,要创造条件,但市场只有这么大,资源只有那么多,一方面要为央企服务,一方面又要为地方企业服务,如何平衡,政府往往可能要在多种身份之间转换和游移。报道说,陕西两家电网之间的冲突不止一起,每次都需省政府出面协调,就是证明。 有人把这一事件称为“陕地电勇斗国家电网”,等于是把陕地电摆在了反垄断英雄的位置。都是大块头,都是国有企业,两家企业之争,明确事件的具体是非当然有必要,平息一时一地的事态固然重要,但从根本上说,必须跳出两家企业的争执,由此反思长期以来企业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深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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