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大可不必“拦机维权”
2012-05-04   作者:王珏  来源:国际金融报
 
  4月11日,上海浦东机场20余名乘客擅闯跑道逼停飞机;4月13日,广州白云机场再次发生了乘客冲击停机坪事件。频频发生因航班延误乘客与民航的纠纷事件引发民众热议。其实,旅客大可不必“拦机维权”。危机化解另有他途,就是购买旅行保险。
  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绝大部分旅行保险产品,都包含“旅程延误”和/或“旅程取消”保障,旅客完全可以把这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不过,大多数人对航空延误险并不了解,甚至从未听说过。
  航空延误险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较为成熟,目前国内市场上多家保险公司均推出了航空延误险。尴尬的是,国内消费者在购买航空保险的时候,多数并不知道在飞机延误时,保险也可以派上用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近日旅客“拦机维权”的尴尬事件。
  以苏黎世“商旅易”旅行意外保险为例,“旅程延误”保障对于投保人因列明于原定行程表上或已安排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恶劣天气、天灾、公共交通工具的机器及/或电路故障、罢工等原因导致飞机、火车或轮船延误连续6个小时以上,保险公司将按每延误6小时,赔偿300元的标准以保险金额为限进行赔偿,最高给付1500元;因航班延误需额外住宿而机场或航空公司未对此有任何安排,或办理了登机手续后因航班延误或取消造成旅客被迫自行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在无法从其所乘坐班机的航空公司获得任何赔偿的情况下,苏黎世保险将为其提供最高2000元的额外住宿费用补偿以及最高1万元的更改行程保证金。
  中国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航空服务消费者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消费者普遍感到航班延误比例呈现上升趋势,有76.5%的消费者遇到过航班延误,同时有近半消费者对航班延误后的服务不满意。
  与此相对应的是,2011年造成航班延误的原因,天气原因和控制管制原因分别占了51.7%和40.5%。航班延误险对航班延误有积极意义。这是为了积极解决航空公司和旅客之间在航班延误时发生的赔偿或补偿的风险和矛盾。
  在笔者看来,旅行意外保险应当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基础上还提供旅行医药补偿、个人钱财,个人随身财产、旅行证件遗失、旅程延误和行李延误等多重保障。因此,在挑选旅行保险产品时要留意是否有以上保障,并在发生旅行延误或取消的情况下,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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