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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3 作者:刘武俊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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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报道,近日在西安召开的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上,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要对公车私用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切实管住、管好公务用车。” 笔者认为,对公车私用行为实行“零容忍”的态度无疑是必要的,但仅仅“零容忍”的表态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加快公车改革和监督制度建设,用刚性的制度方能遏制公车“私奔”。 首先应强化日常监督。要建立完善内外并举的监督机制,公布监督电话,设立媒体曝光台,使公车私用行为无处藏身、广受监督。还要不断细化管理制度,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制,规范车辆使用登记、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工作流程,堵塞日常管理漏洞,从制度层面防范公车私用的发生。 其次应公开公车信息。公车信息公开是监督公车滥用的基本前提。公车的公务身份应该大大方方地公开。在网上公布各单位的公车信息,包括数量、类型、型号和采购价以及车牌号等,公众随时可以查阅和监督。加大公车信息公开的力度,可在公务车上一律印上“公”字标记,提高公车的可识别性。实践证明,警车、急救车、消防车等越是容易识别的公车,越不容易被滥用。 治本之道是积极推进公车的市场化改革,总结和推广温州、杭州等地公车改革的经验。温州车改主要方案是“近程货币化补贴,远程市场化租车”,杜绝“补贴照领、公车照坐”。杭州车改的基本理念是“单轨制、货币化、市场化”,由地方牵头成立官方的公车租赁中心,统筹管理。所谓单轨制就是公车上缴统一处理;货币化是指向公务员发放“车贴”;市场化是指成立公车服务中心,将留用车辆进行市场化管理。公务员借用公车与打的一样,有偿计价使用,计价方式完全市场化。杭州市有关部门对车改前后的财务开支进行比较发现,两年节约公务交通费用总计3442万元。 衡量公车改革是否有实效,关键要看三个指标:一是能否真正解决涉及公车腐败的问题,二是能否降低公车运行的行政成本,三是能否保障行政效率不受影响。不大刀阔斧地推进公车改革,公车私用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公车治理就有可能出现反弹。 因此,防止公车“私奔”,必须真正落到监督制度建设和推进公车改革的实处。惟有刚性而科学的制度,方能从根本上遏制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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