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义为“第四梯队”的城商行,主要服务于地方区域经济,尤其是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承担着更为重要的任务。因此,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内生资本补充机制,是城商行科学的、可续发展之本,若放纵中小银行上市“大跃进”,很可能引发地方经济与金融体系的连锁性风险。 中小银行上市正“春潮涌动”。 据悉,中国证监会已草拟出《中小商业银行上市参考标准
(草稿)》,并征求了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意见,相关中小银行上市标准文件有望在时机成熟之际正式发布。而继2007年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上市之后,沉寂4年的IPO也有望“开闸”。今年2月初,证监会首次公开发布“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在500多家待上市企业名单中,包括上海银行、大连银行、江苏银行、东莞银行等在内的14家拟IPO的城商行和农商行备受瞩目。 不过,笔者认为,此时此刻,把好资产扩张的制度“阀门”,至关紧要,如若放纵中小银行上市“大跃进”,很可能引发地方经济与金融体系的连锁性风险。 中小银行大都来自城市商业银行,也即城商行。查看我国各地城商行的“家族谱系”就可以知道,城商行是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重组设立的。成立之初的城商行,只是城市信用社的变形。中央以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在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中央金融主管部门整肃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 经过数年资产转换、剥离不良资产及政府注资等途径,城商行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其中的佼佼者显露出了积极的活力与优质的潜质。2003年以后,银监会显著加大了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自2005年起,银监会在摸清了城商行底子和确定了其战略方向后,开始大力支持各城商行在当地政府主导下实施重组改造、增资扩股和资产置换,引进战略投资者,城商行随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去年年底,城商行总资产为9.98万亿元,同比增长27.1%,增幅居银行机构之首,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增长率18.3%高出8.8个百分点. 然而,在城商行高速发展的同时,其管理能力和控制风险水平已跟不上规模扩张的步伐,许多潜在风险开始暴露。多数城商行由于资产结构不合理、收入来源单一、缺乏新的利润增长点等,也缺乏足够的内源融资能力,在资产急剧扩张的情况下,普遍面临着资本充足率需持续达标的严峻挑战。 为了补充资本金,2011年,城商行在上市闸门尚未打开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缓解资本的“饥渴”,当年共有16家城商行加入次级债融资大潮,其中仅12月就有8家,而2010年全年发行次级债的银行仅有6家。由于次级债的大量发行,融资成本显著上升。去年5月底,成都银行发行24亿元10年期次级债,票面利率高达7%。这意味着成都银行年付息将高达1.68亿元,以公布的2010年净利润为参考,年付息将占净利润10%左右,负债成本高昂。特别是去年,有关部门叫停了城商行异地扩张,通过异地“取水”的道路目前仍然封闭。如此一来,通过上市获得融资就成为“蓄水”的主渠道了。有测算表明,今明两年银行业总资本缺口可能超过5000亿元。 被监管部门定义为“第四梯队”的城商行,其主要角色定位于服务于地方区域经济,尤其是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承担着更为重要的任务。随着中央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高度关注,城商行获得了中小企业信贷政策的倾斜,当然希望借上市之机加快发展和开拓步伐。在监管部门看来,补充城商行资本将促使城商行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的一份报告就认为,资本市场难以直接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但通过吸纳城商行上市,可以间接支持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并收到“以点带面”的成效。但市场的疑问亦接踵而来:一旦城商行上市拿到了钱,会不会重走银行“做大—上市—融资—再做大”的老路,而把上市之初“扶持中小企业”的承诺置于脑后? 此外,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潜在风险,也是当前不能贸然“开闸”的重要原因。不少城商行的实际控制人或重要股东,均是地方政府,如徽商银行、重庆银行、哈尔滨银行和上海银行,地方政府持股比例均超过了30%。未来两到三年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会否出现大规模坏账的问题依然待解。东方资产日前发布的报告估计,地方融资平台不良贷款率的预测均值为15%,如果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规模为8万亿元,那么不良贷款规模均值为12216亿元。数额惊人而透明度又欠佳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成了城商行新的紧箍咒。 在这些环境没能改变的情形下,如果快速、大量放行城商行步入资本市场,势必会催生城商行跨区域经营的冲动,这显然与当前的监管意愿相违背的。同时,一旦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爆发,作为上市银行的城商行所产生的连锁反应如扩大至相对市场化的资本市场,金融风险和金融压力就会难以管控。 由此,笔者以为,与其从外部融资,不如加强内部资本管理。从资本筹措角度看,资本补充的难题,可以通过市场再融资和内生利润留存两种途径解决。一般情况下。市场再融资主要适用于应急性的资本补充。在强化资本约束的外部监管要求下,城商行应着重于强化内生资本机制建设,通过经营专业化、综合化、国际化、集约化,科学经营风险,规范业务流程,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本回报率,以自身利润实现注资。 健全可持续发展的内生资本补充机制,才是城商行科学的、可持续发展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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