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五一假期到来,各种景区的“逃票攻略”频现网络,其中一些“攻略”不乏铤而走险,有些甚至要穿越悬崖峭壁。
旅游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在饱览大好河山的同时,又能开阔视野,何乐而不为?但逃票之举,并不文明,也不美好,甚至带有丑陋的意味。
一方面,逃票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一些逃票线路潜伏着各种危险,一不小心就掉入陷阱,比如有的“逃票攻略”明确要求逃票者涉险,还让逃票者学会“连滚带爬”,过程可谓惊心动魄,近年来因逃票而迷路、受伤的悲剧不是少数。因贪图小便宜而吃大亏,愚不可及。另一方面,逃票是对制度的不尊重,《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门票价格依照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买票就进入景区,显然颠覆了相关规定,如果因而被惩罚,得不偿失。
逃票不文明,但不少逃票者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这是时尚而刺激的智慧之旅;不少人更对逃票者充满溢美之词,认为“逃票攻略”是对景区票价普涨的“另类抗议”。一些景区票价确实过高,但不能因为票价高就理所当然地逃票,更不宜把逃票者上升为反高票价的道德英雄。票价高,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进行博弈。逃了票还沾沾自喜、理直气壮,是贪图小便宜的表现,是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寻找一个借口。
“逃票攻略”盛行,更折射出管理部门的应对乏力、管理缺位。“逃票攻略”遍布网络,人人得见,景区管理部门不可能不知道,之所以无动于衷、怯于应对,是不愿意管还是管不好?对于一些可能产生逃票的线路、尤其是具有危险的民间线路,景区管理部门完全应该及时阻止,这是对景区利益负责,也是对逃票者负责,否则逃票者因此受伤,景区难逃其咎。当然,相关网站也应该扪心自问。每逢旅游黄金季,总有网站喜滋滋地推出“逃票攻略”,刻意迎合意图逃票者,说轻了这是为了点击率的粗糙之举,说重了这涉嫌教唆。有学者认为,提供逃票攻略的人,属于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非虚言,现实中确实有人为牟利带客逃票进景区而被行拘的案例。
景区逃票,也许能淘得了一时之利,但逃掉了责任与秩序,也逃出了道德风险。“逃票攻略”盛行,不是可以忽略的社会现象,它提醒我们重新审视门票经济,更提醒监管部门如何积极应对。
|
|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