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改革将有效抑制“新股热”
2012-05-02   作者:赤择远  来源:证券日报
 
  新一轮的新股发行改革方案终于亮相,这意味着我国新股发行将开始一段新的征程。纵观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笔者认为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
  第一,个人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询价和配售。
  根据指导意见,除了目前有关办法规定的7类机构外,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至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和配售,这在我国的新股发行过程中还是一次尝试。但笔者认为,个人投资者获准参与新股询价,将对饱受诟病的新股“三高”现象起到遏制作用,是新股发行改革的一大进步。当然业内关注的还是散户报价水平如何。其实,有这种担心完全可以理解。因为目前我国的投资者还是以散户为主,投资者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出现不理性的报价,也是难免的。如此前参与模拟询价的投资者,在询价过程中就出现了不正常报价现象:报价高的近200元的,低的只有1元。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散户尽管只是首秀模拟询价,但是报价水平总体比较理性,大多数报价都比较接近发行价格。如龙泉股份散户模拟报价中位数为20元,发行价格为21元;戴维医疗散户模拟报价中位数为20元,实际发行价格正是20元。
  或许,有人会说,这有可能会让那些机构投资者“收买”参与询价和配售的个人投资者。对此,指导意见也进行了明确: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和中介机构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向推荐的个人投资者输送利益,或劝诱推荐的个人投资者抬高发行价格。
  第二,新股市盈率高于25%需说明。
  笔者认为,这将会使新股巡检更加趋于理性,同时,也更加强调了控制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25%规则”是触发进一步披露信息的机制,发行人因此要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增强风险揭示,给市场参与各方一定时间去冷静和思考,重新审视新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而监管层也明确指出,“25%规则”的改革措施,其目的不是管制价格。它是补充信息披露的触发点,而非定价天花板。同时,在适用时,会有灵活性,要考虑不同类型企业不同的定价和估值方法,也不会把“25%规则”绝对化。
  第三,取消网下配售三个月锁定期。
  笔者认为,这会对炒新资金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由于网下配售股份三个月锁定期的存在,使得新股发行上市后三个月内,实际流通股较少,且基本上以散户为主,容易被投机资金借机爆炒,这显然不利于抑制新股上市后的恶性炒作。
  而取消锁定期后,增加了首日股票的供给量,炒新资金倘若上市首日爆炒新股,将面对机构阻击的巨大压力,也就难以拉升股价。同时,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将显著缩小新股上市首日股价与实际价值之间的偏离度,放大投机资金炒作新股的风险。机构参与打新,看重的是公司上市后的发展前景和真实的投资价值,并不会因为短期利益对新股进行频繁操作。
  总之,对于此次改革,笔者认为是我国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又一个新的起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难免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就需要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完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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