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段时间以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成为专家学者研究的重要问题。
在世界各国,小型微型企业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这已经成为共识。但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往往比较艰难。因此,很多国家出台了鼓励、支持和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例如,拥有2500万家小型微型企业的美国,1953年颁布实施了《小企业法》。根据法律,美国联邦政府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致力于为小企业提供帮助与咨询,保护小企业的利益。
小型微型企业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50%的税收和80%的就业岗位。就业是稳定之基、民生之本、共富之源。因此,发展小型微型企业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民生问题、社会问题。小型微型企业越发达的地区,城乡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就越高,社会就越和谐稳定。
小型微型企业是推动技术创新、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小型微型企业在很多领域具有创新优势,七成以上的创新活动是由小型微型企业完成的,特别是在信息技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和现代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已经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小型微型企业是推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小型微型企业经营机制灵活,更具创新意识。以往人们更重视小型微型企业在调整产品结构方面的作用,现在更重视研究和发挥其在调整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目前,世界经济正处于复杂曲折的复苏过程中,国内影响经济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也很多。受国内外复杂经济环境的影响,小型微型企业面临严峻的生产经营压力,这与长期制约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相互交织、相互叠加,使小型微型企业生存发展相当困难。
国际经济环境趋紧。国际金融危机尚未平息,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全球贸易、投资增长放缓。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争端增多。国际市场竞争加剧,无论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都愈加重视通过增加出口来提振本国经济,使我国企业无论在具备传统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领域还是在高科技产品领域都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
生产成本上涨过快。原材料价格逐年上涨,2011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和出厂价格分别上涨9.1%和6%,差距为3.1个百分点。劳动力成本快速上涨,各地连续较大幅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工资年度涨幅保持在15%以上。同时,企业招工难和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短期化现象导致用工成本加大。企业场地租金普遍上涨,运输成本明显增加。这些因素的叠加,使小型微型企业利润空间和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
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近年来,金融机构努力达到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增量不低于上年这“两个不低于”目标,但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缺乏、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等问题依然突出。据统计,小型微型企业综合贷款成本在10%以上。
企业素质有待提高。多数小型微型企业技术水平低,经营管理落后,发展方式粗放,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在人员素质、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均存在不足。
目前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可以说是新老问题共同作用的结果。有些问题虽然还是局部性、苗头性的,但如果应对不好,就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的,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专家学者建议从国家战略高度重视小型微型企业所处环境的变化,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自2003年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来,国务院2005年发布《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发36号文件”),2010年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营造良好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11年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新增“微型企业”一类,使相关扶持政策更有针对性。7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9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和财税扶持。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举措表明,党和政府正着力营造让小型微型企业迸发活力的宽松政策环境、公平市场环境和健全服务体系。相关政策措施对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不仅是当前的重要工作,而且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专家学者提出,当前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自国发36号文件颁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出台了许多配套政策措施,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了30多个配套文件,各地出台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有200多件。因此,当前工作的重点应当是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补充、完善和调整,充分发挥其作用。在财税政策方面,应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研究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继续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使用效率,发挥其间接支持企业发展的作用;加快制定结构性减税相关措施;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的负担;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在金融政策方面,继续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降低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成本;大力发展小型金融机构,明确其主要服务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市场定位;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股票、债券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商业信用保险保单质押、典当等多种方式融资。
强化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搭建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小型微型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推动建设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集聚区以及重点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培育一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资质认定、购买服务和资金补助,鼓励和引导服务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开展专项活动方面,有关部门应抓好“中小企业服务年”等活动,积极宣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及“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等,解读政策及热点问题,营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在统计监测方面,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引导小型微型企业提升素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加快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方面,鼓励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鼓励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发;引导小型微型企业组建或加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健全与大企业配套协作机制。在提高管理水平方面,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创新能力建设、管理提升等计划,鼓励和引导小型微型企业推进管理创新、提高人员素质,提升品牌意识、加强品牌管理、创建自主品牌,实行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入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专业化发展,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营、有序转移等获得新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