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楼市调控长效机制时不我待
2012-04-26   作者:张其佐  来源:经济参考报
 

 
  张其佐

  近日有消息称,住建部和一些部委的研究机构正研究刺激楼市刚需入市的政策储备,并以此为契机,研究建立一套保证非投机投资住房消费的机制。此消息的准确性尚不敢言,但摆脱房地产调控“短期化”倾向,探索长效机制确实是房地产调控当务之急,在时间上不能久拖,也拖不起。
  目前调控效果短期化的问题在于:需求调控往往压抑下一阶段供给,反而会给以后房价带来上涨压力;而调控政策频繁多变,也会带来市场剧烈波动,从而影响正常的投资和消费。因此,房地产调控的方向在于坚持调控不动摇,同时尽快跳出“短期化”怪圈,构建一个有利于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即主要靠市场配置资源来加快商品住房建设,同时靠政府干预解决好保障房建设,达到稳定供需,从而避免房地产调控出现“过冷过热或大起大落”。
  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积极有效化解房地产市场诸多不确定不稳定性因素,防止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性问题,对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
  建立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攻坚克难。一是房地产仍然是我国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二是房地产的不确定不稳定性,不利于扩大内需和推进城镇化。三是目前房地产市场处于“上不得、下不得”的胶着观望状态。“上”的风险很大,因为房地产的泡沫仍然存在,离房价合理回归差距较大。“下不得”主要指“大落”也会对银行和地方财政收入冲击较大。尤其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下滑会加大国民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所以,现在要在挤泡沫、防风险和稳投资这三者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四是受欧债危机的外部影响,我国经济增速下行的压力会更大。综上所述,房地产关系多方利益,调控的阻力相当大,但调控目标已定,就要坚持落实调控目标不动摇,争取在今后1到2年内调控目标到位。实现调控目标早到位早主动。
  解决房地产调控目标标准量化的不确定性问题也应尽快研究,以提高调控政策的可操作性。温家宝总理最近明确指出,房地产调控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促使房价合理回归;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这两个目标从定性上为房地产调控指明了方向。但究竟什么样的房价才算合理,房价合理回归的界限是什么,有关部门的政策并没有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各地就会出现“五花八门”的标准,势必给房地产调控带来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因此,提高政策目标的可操作性,必须要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房地产调控目标的量化标准。判断房价是否合理,一方面要看房价是否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另一方面要看是否与开发商合理的利润率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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