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怎能成“化妆师”
2012-04-25   作者:蒋娅娅  来源:解放日报
 
    香港证监会日前对兆丰资本(亚洲)有限公司开出了一张“天价罚单”:撤销其保荐人牌照,并罚款4200万港元。对兆丰资本而言,4200万港元的钱财损失或许是小事儿,保荐市场的永久 “禁入”,则是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事情缘起:兆丰资本保荐上市的洪良国际,上市仅3个月即出现业绩大变脸。经香港证监会查实,洪良国际在其招股章程中夸大各项盈利指标,而兆丰资本作为保荐人并没有履行尽职调查的义务,使得洪良国际实现了造假上市。虽上市仅3个月,洪良国际就被勒令停牌,但其业绩大变脸,已然给投资市场带来极大风险,给投资者造成不小损失。既然没有尽到保荐人的职责,兆丰资本在此事中难辞其咎,被开“天价罚单”亦是无话可说。
    然而,反观内地股市,洪良国际所谓的“业绩变脸”,或许已是常见,且变脸幅度之大、速度之快,更是洪良国际所不能及的。例如“变脸王”汉王科技,2010年3月3日上市,当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0002.38万元,同比增长104.98%。但说变就变,从第四季度开始,业绩就急速下滑,四季度公司甚至出现1212.22万元的实际亏损。时隔一年,公司再曝巨亏,2011年全年亏损4.34亿元,业绩下滑幅度高达665%,可谓惊人。又如今年3月16日才上市的茂硕电源,上市后仅7个交易日,就发布了今年一季度业绩预减公告,成为史上业绩变脸最快的新股。在此之前,也不乏国联水产、启明星辰等公司,均在上市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宣布亏损。
    笔者以为,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如此之快,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发行材料“水分”大,夸大自身盈利表现,隐瞒业绩下滑风险。这样的上市,对投资者而言,就是一种造假。这背后,保荐机构、保荐人荐而不保,因为扭曲的利益价值观,反而更热衷于站在发行人的立场,扮演“化妆师”的角色。这样的保荐,对投资者而言,也无异于欺骗。
    回到兆丰资本所谓的“难辞其咎”,在内地很多保荐机构身上都发生过,且一家机构不止一次。如2011年,安信证券共担任8家IPO公司的保荐机构,结果近四成公司业绩变脸,这使得安信证券保荐能力和责任感备受质疑。但质疑归质疑,包括安信证券在内的这些保荐机构无一例外,仍然继续享受着保荐市场高额的利润“蛋糕”。即使有触及监管“红线”,受到监管部门惩罚的,也不过是“3-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负责推荐项目”,保荐机构总能置身事外。相比兆丰收到的“天价罚单”,这样的惩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
    当前,内地股市正值上市公司2011年年报、2012年一季报披露进行时,上市公司业绩变脸者仍频频出现。香港证监会对于兆丰开出的这张“天价罚单”,如期而至,带给我们怎样的启示?期待我们的监管者,能够从中学到一些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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