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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作者:王锡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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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车改,本质还是一种“货币化改革”。从改革的增量来看,确实有了一定的节约,让公共资源的分配得到了一定的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是和既得利益妥协之后的现实主义的方案。 但这样的改革,无法回避两个核心问题的拷问。一是从实体来说,公务员出行的费用,到底有哪些是该纳税人买单的?温州车改已经留下了300多辆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那其余的补贴到底是用到了公务员上下班出行,还是其他公务出行?如果这些补贴,是用来赎买现实中非法存在的超标、超编用车,就等于是用改革的名义固化非法利益。二是从程序来看,依然是自己改自己,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补贴照领、公车照坐”,恐怕不容乐观。 改革需要地方的探索,但不能总是停留于地方“试点”,需要中央拿出整体性的方案,这个方案必须是由民众充分参与的。公车改革的第一步其实很明确,就是清理违法,无论是官员专车配备还是单位公车配备,都有现成的标准可循,严格按照标准砍掉违法违规用车,才能谈下一步的改革方案。地方探索性的改革,也应从清理违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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