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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作者:林伯强(新华都商学院)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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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成品油价格机制遵循国际接轨原则,除了其他社会方面的考虑,国内油价基本上由国际油价决定。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已达56%,国际价格接轨是反映石油成本的基本要求,但不是充分要求。 当前,各国的能源价格水平很不相同,一个国家的能源价格水平,取决于其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政策目标。从经济学角度看,能源价格需要反映成本,这是行业可持续的基本保障。提高能源价格可以促进节能减排,这也没有争议。但经济学也证明了能源消费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社会现代化水平。提高能源价格一定会节能,但用不起能源将影响劳动生产率。这就表明,提高能源价格实现的节能必须有“度”。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我国能源价格是在这个“度”以上还是“度”以下,是需要讨论的。 普通消费者消费某种商品,特别是基础性商品如能源,通常会考虑两个因素,价格和收入。假定某种能源产品的价格非常高,但是它在收入中的占比非常低,消费者是不在乎节能的。我国油价与美国相近,但美国人均收入高我们近10倍,我国的油价与收入比相比美国高出很多,也就是说我国普通消费者会比美国消费者节省,这是事实。但油价在收入中占比过高,也要求发展中国家对消费者进行合理和必须的补贴。 另一方面,对于现行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最大的考验应是一旦国际油价大幅度上涨,如何实现合理调价。以往调价是实施价格管制,然后对中石油和中石化进行财政补贴,这是无目标补贴,使得成品油定价机制形同虚设。没有定价机制的石油行业,除了投资和运行存在不确定性,还会影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成品油供应,增加可持续成本。笔者建议,建立更加合理透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这不仅是为了缓解石油企业的财务负担,解决石油产业链矛盾,更重要的是为石油投资提供一个相对确定的商业环境,为民营和外企参与投资提供可以预期的财务保障。透明的定价机制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也为消费者参与定价留有一席之地的表现。 此外,政府价格管制和财政补贴是无差别价格补贴,即每个消费单位汽柴油量受到相同的补贴,这不利于公平和效率。一般来说,高收入群体耗能多,得到的补贴也多。但无论补贴来源是国有油企的亏损还是直接财政补贴,都来自于国家的财政资源。财政再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向弱势群体倾斜。无目标补贴往往是低收入补贴高收入群体,有目标补贴应该尽量针对低收入人群,以及与低收入人群相关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商品的服务。对于高收入群体,比较高的价格才会迫使他们提高效率。 因此,应对国际油价进一步走高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尽可能维护定价机制的严肃性和避免油价管制,同时在调价时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承受能力,进行有目标的能源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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