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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作者:吴睿鸫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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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会议要求,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 去年以来,在国务院要求和民间的共同助推下,98个中央部委中除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和侨办宣布暂不公开“三公”经费外,有96个部委陆续公开了“三公”经费,尽管公开的程度离普通老百姓的期待,仍有相当大的差距,但毕竟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如今,国务院再次列出省级政府“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这无疑又是推进政府政务公开的重大步骤。不过,笔者觉得,要想真正让“三公”经费,由现在的“糊涂账本”,变成一本清晰的明白账,最好的路径选择,莫过于将“三公”经费,写进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报告中,并且单独列出来。 实际上,将“三公”经费在财政预算报告中单列出来,在每年的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曾两度提交了有关“三公”经费的提案,强烈质疑政府向人大提交的财政报告把“三公消费”混到各种项目下,使得人大代表难以知晓。他郑重建议,财政报告应把关于“三公消费”单独列出来,便于人大代表审议和监督。 然而,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单列“三公”经费的“民间版”良策,却始终没有进入官方的“慧眼”。对于不能单列的理由,一位财政局负责人举例讲,比如外经贸局出国是谈项目,属外贸专项经费,贸促会、台办、外办等部门有专门的外事交流经费、培训费,有些机关还安排了出访的外事经费等等,这些在预算编制上很难单列。在今年的两会上,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高强在谈到预算中没有单列“三公”经费的问题时也表示,现在对“三公”经费的统计方法还没有确定,统计的准确性就很难讲。所以,在预算中单列“三公”经费的条件还不成熟。 这样的解释听起来貌似正确,却经不起反驳。其实,把潜伏在各种预算项目下的“三公”经费单列出来,只不过在预算编制上多了一道程序,原先该怎么分布还是怎么分布,最后把“三公”经费进行综合单列,就可以了。说什么统计方法不确定,统计准确性难以把握,完全是不情愿进行“三公”经费公开的托辞。 显然,把“三公”经费在财政预算报告中单列出来,并不存在什么技术性难题,这不仅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能让社会各界都来监督政府,更为重要的是,也能让普通老百姓心服口服。至于“三公”经费如何在各级政府预算报告中单列,我想,重点要做到细化、量化,起码要包括部门机构数、总人数,公费吃喝标准,公车数量、费用,新购置公车数量,以及公费出国人次、出国频率、费用标准等。除了有上年度“三公”实际发生数据及分析,还需有对照往年和本年预算数及原因。同时,应公开自收自支的“小金库”情况、聘用非正式人员情况等。倘若有了这样成型化的格式模板,既能提高“三公”经费的可信度,也能从根本上减少公众对“三公”各项支出的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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