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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8 作者:惠铭生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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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9月15日起,原本一头猪5元的屠宰检疫费降为4元,这份旨在“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经济负担”的新规,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出台。但是,国家去年9月15日出台并执行的惠农新规,而山东的平阴县、章丘市的实际执行时间则分别是今年3月5日和1月13日。(4月17日《济南日报》) 已经明令废止的规定,赫然还发布在政府公开的网站上,在某一时间段仍是地方的收费依据。这真是咄咄怪事! 但相关负责人的解释却理直气壮,振振有词——中央部委出台的惠农新规,从中央、省传达到县,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虽然中央有关部委出台规定的时间为去年9月15日,但我们收到信件的时间却为今年2月份,3月才完成变更收费许可证手续。其言外之意是:没有收到上级通知,哪知“旧规”已废止? 一份惠农新规的平信“走了”近半年,说起来有点令人不信。退一步说,假如那封装有新规的平信半路上被弄丢了,中央惠农的春风是否就吹拂不到平阴农民的身上?按照这个逻辑,当地农民是否该庆幸一把:因为这项惠农新规虽然姗姗来迟,但毕竟还是来了! 其实,拿惠农新规邮递慢、不知旧规已废止“说事”,恐怕难以自圆其说。一项新规出台之时,尤其是明确规定了执行起始日期,就是旧规废止、新规生效之日,这是起码的常识。“毛之不存,皮将焉附?”旧规已废止,遑论行政收费许可?但遗憾的是,面对中央惠农新规,一些县里的相关部门均表示:未收到新收费标准通知,仍“按原来标准执行”。一份惠农文件的实施缘何大大滞后于国家规定时间?面对记者的追问,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的解释竟然是,新规出台,地方有个研究落实的过程,“类似的问题经常存在”。 现在是信息的时代,手机、网络、电子信箱等现代传播工具的普及,信息来源四通八达,一项惠农新规出台近半年,作为一个“局内”的公职人员,焉能“集体”不知?当一些农民和商户对相关部门执行旧规颇有微词,甚至致电“党报热线”投诉,有关方还是佯装不知,或是诿过于姗姗来迟的平信,只能贻笑大方。 已经废止的旧规,仍是收费标准,只因为惠农新规“在路上”,抑或是地方有个“研究落实”的过程,致使“良法”不能及时惠泽百姓,我想,这恐怕不是个例,当地有关部门一句“类似的问题经常存在”已经道出了实情。 国家部委明令废止的规定仍成收费依据,起码折射两个“真问题”:一是有关部门行政效率低下;二是有的公职人员漠视民生诉求,少有敬畏之心。因此,面对媒体的监督、百姓的投诉,有关部门应该多自查“病灶”,深刻反省,举一反三,切实做到执政为民,而不应该急于狡辩和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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