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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8 作者:任孟山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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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怀集登云汽配是一家生产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的企业,产能位居全国前列,是怀集县支柱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已经通过证监会的初步审查,即将上市。这样一家业内声名赫赫且盈利不菲的公司,却从没为1700多名员工缴纳过一分钱的住房公积金。 如此令人讶异的行为,据说是因为怀集县政府曾于2007年发过一份通知,规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可暂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且,通知中没有规定续缴和补缴公积金的时间。 如今,此事隐藏的多处暗疮,被暴露在了阳光下。从公司来讲,登云汽配作为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其盈利能力和利润增长水平都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能提交材料并且通过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换言之,公司自身不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没有理由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公司管理层明显缺乏社会责任,也没将规章政策放在眼中。 就地方政府而言,怀集县政府缺乏基本的法治精神,因为它没有权力让企业不缴或缓缴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也就是说,只有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才有权力允许公司缓缴公积金,怀集县政府下发《通知》是一种违法行为。更为荒唐的是,为了让登云汽配顺利上市,根据县里通知的精神,怀集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为登云汽配出具证明,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而被处罚的情况。 这样一家严重违规的公司,是如何通过证监会的初步审核,从而即将堂而皇之地登陆资本市场?同时,为登云汽配承销的主承销商,也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对于公司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所有这一切问题,为职工利益计,为遵守规章计,为股民利益计,应尽快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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