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实际状况与我国创业板市场设定战略目标差距较大。某些公司在无形资产方面先天不足,造成收益能力下降。
中国的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财务门槛比较低,但是知识产权的门槛决不能也低,从某种意义上讲还要高标准、严要求,这样才能培育出优秀的公司,才能保证创业板的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状表明: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设立无形资产必要准入标准迫在眉睫。
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实际状况与我国创业板市场设定战略目标差距较大。2011年发行的创业板公司股票相当一部分已经跌破发行价。某些公司在无形资产方面先天不足,造成收益能力下降。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的种种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有关无形资产的必要准入标准。财务门槛比较低的创业板公司,要在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无形资产方面高标准、严要求,才能保证创业板的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状表明: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设立无形资产必要准入标准迫在眉睫。
创业板是针对中小型公司、新兴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的证券市场。我国开设创业板上市公司,其目的是“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的发展”。我们期待着通过创业板能够培育中国的“小英特尔”、“小微软”、“小高通”。但目前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实际状况,与我们设定的战略目标差距较大。到2011年12月30日,创业板上市的281家公司中,破发的股票为180只,破发率高达64.10%。
高成长性和高科技含量,本来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标志和特色。但现实中,创业板“两高”特征没有显现,却显现出“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资本超募发行价高”的三高特征。
与此同时,创业板公司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却引人深思:
出现了因为专利信息披露不实,发行后没有上市而倒在了上市前夜的公司——苏州恒久公司。
出现了没有注册商标的公司。世纪鼎利公司竟然到2010年1月份上市时还没有注册商标。
相当一批公司上市前突击申请专利。有的公司成立了10余年根本没有申请过专利,只是为了上市,才申请专利,貌似“高科技”。比较典型的是某能源公司一天申请19项专利,其中18项是外观专利,1项是发明专利,发明人居然都是董事长一个人。很难想象此类公司会有含金量高的专利技术,更难想象该公司会有健全的研发团队。
一些公司厂商名称存在严重问题。如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民”是通用名词,二字豪无显著性。竟然出现了两个名为“瑞丰”的公司,同日发行并且同日上市。还有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不久就因为商标和厂商名称涉嫌侵权,遭到了来自广东美晨集团的起诉。
如此种种问题,说明了许多创业板公司在无形资产方面先天不足,这是造成收益能力下降的重要原因。以上所提及的公司绝大部分都跌破了发行价。
“两高六新”也好,战略新兴产业也好,必须要有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无形资产支撑,否则不具有核心竞争力,难以有持续的收益来源。无形资产资源方面先天不足的公司,无形资产管理与经营有缺陷的公司,其收益将难以持续,其股票价格跌破发行价是必然的。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的种种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这也反映了我们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必要准入标准制度方面有缺失。
虽然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㈢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但这仅是一个原则,却没有具体的标准。
本款中的关键词是“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在用的”其前提条件是要“拥有”,而后才是“使用”。如果不拥有“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这个前提,其风险就更大。
我们目前的制度中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个更大的风险,即:不拥有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的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创业板公司价值判断标准不明确,造成了上市公司知识产权状况差,乃至可能造成了破发的常态。
中国的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财务门槛比较低,但是其知识产权的门槛决不能也低,从某种意义上讲还要高标准、严要求,这样才能培育出优秀的公司,才能保证创业板的市场健康发展。否则,将会引发较大的风险。
纵观全球的领袖企业和著名的跨国公司,无论是高科技公司还是传统公司主要是靠其无形资产获取较好的收益。福布斯杂志评出的2008年“高科技10大现金之王”是:IBM,惠普,谷歌,戴尔,微软,甲骨文,苹果,EMC,思科,英特尔。
另据相关资料显示,上述许多公司也进入了2008年和2009年在美国获得专利的前10名榜单。以2009年数据为例:IBM公司以获得4914项专利名列第一;微软公司获得2906项专利,名列第三;英特尔公司获得1537项专利,名列第八;惠普公司获得1273项专利,名列第十。
这10大公司中除IBM公司以外,9个公司都是在美国的创业板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培育的这些世界顶尖公司,其中经验之一就是这些公司具备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优质的无形资产,其股票也受到投资者的追捧。纳斯达克市场的这些优质的公司值得我们学习。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状表明: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设立无形资产必要准入标准迫在眉睫。
这个必要准入标准不仅是原则规定,而且还要有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最低无形资产准入标准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必须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
我们强调的是“拥有”各类知识产权,而不是仅仅申请各类知识产权。
首先,拥有才是真正的有效权利。公司上市前应该提交拥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显示其权利的法律证书(如注册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申请仅是获得知识产权的必要前提,任何申请都有两种可能:批准或不批准。对于提交申请的,各相关部门还要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有可能授权。
其次,从申请到获得相关权利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发明专利从申请到获权至少要经过三年到五年的时间,期间要经过实质审查;注册商标的申请也是如此,大约也需要三年的时间。仅有“申请”能否授权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由此引发的对公司经营种种制约,最终会影响到公司的收益。
以往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有的报的仅是申请专利数量,而没有授权,这说明此类型公司的技术创新起步较晚,没有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有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成立了近十年都没有一个专利申请,而在公司上市前的一年或半年突击申请了若干件专利。其专利申请的动机很难与自主创新联系起来,好像是为了公司上市而被迫申请专利。这类公司的风险较大。所以必须严格要求各类知识产权必须是“拥有”,把那些只是“申请”而不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拒之门外,防止有法律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的公司进入创业板市场,将风险转移给社会公众投资者。
要针对不同的类型的上市公司,设定拥有不同的知识产权要素准入标准:
所有的拟上市公司都必须拥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没有注册商标的公司说明其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或在商标方面有较大的风险,不应安排发行与上市。
所有制造业的公司必须拥有与之技术领域相符的发明专利。高新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无法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原来投入巨额的开发费都可能难以收回。发明专利不仅代表技术水平,同时也显示出企业控制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的能力。没有专利特别是没有发明专利的公司,很难成为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
建议创业板的公司名称也要与发明专利对接,凡在名称中冠有“科技”、“高科”、“高新”、“航天”、“航空”、“生物”、“基因”、“制药”、“高分子”、“新能源”、“新材料”字样的公司,不仅要说明冠名的理由,更要必须拥有相应的发明专利。
软件企业必须拥有软件著作权。
农林业的公司必须拥有植物新品种权。
2、必须有清晰的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的盈利模式
在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公司还必须有清晰的盈利模式、有规范的知识产权产业化路径。拥有了知识产权只是法律的认可,而无形资产则是在法律认可的基础上,市场对其的再认可。只有市场的认可才能完成由知识产权向无形资产的转变,才能获得持久利润来源。要避免类似“朗科科技公司的悲剧”在中国股市重演。
3、公司的专利权、商标权等已在境外申请保护并大部分已获授权
一个企业若要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就必须要有国际化的无形资产,拥有广泛的无形领土,这是获得国际收益的基本前提。如果不拥有国际专利和国际商标就无法立足并进入国际市场,遭遇竞争对手的侵权诉讼,必然付出经济代价。最近苹果公司的事例就非常典型。
4、公司在持续创新方面有充足的知识产权储备
在关注第一个拥有的必要前提之后,还要注重公司的相关知识产权申请量指标,今天的知识产权“申请量”是未来知识产权“拥有量”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公司是否有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和是否有成长性的重要指标。
5、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正规
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正规,主要体现在:
设置了专门无形资产管理(知识产权)专门机构,无形资产管理(知识产权)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配备一定数量的专门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公司有比较系统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在制度上要防止那些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基本还是无资源、无管理制度、无管理人员的“三无”状态的公司进入创业板。
目前有些已经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还没有专门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更没有专门系统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6、公司的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构建了和谐良性循环关系
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之间已经构建了和谐良性循环关系主要表现在:对主要的技术开发人员、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已经明确了与无形资产相关的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监控机制。
7、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无形资产权属明晰
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权属明晰主要体现在:发起人与上市公司知识产权关系清晰。公司发起人的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进入公司的进入方式、价格、是否收费、收费形式等都必须有明确的条款。
在以往的上市公司中出现了大股东强迫上市公司与之进行不公平的无形资产关联交易的问题,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他们的作法是:在公司上市前,大股东摆出“高尚的姿态”,无形资产与知识产权免费进入上市公司,获取社会公众股东的信任;公司上市后,开始大量套取或占用上市公司的现金;当被要求还债时,就强行将无形资产卖给上市公司。
8、公司独立董事中必须有具备知识产权知识的专业人士
目前已经上市的创业板公司的独立董事中相当一部分缺乏系统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未来在创业板公司中要把独立董事具备系统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作为必要的条件。目前中国具备系统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人士还比较少,应该加大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方面的专业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