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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2 作者:晏扬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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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记者做了一个调查:投递100封平信给全国各地的熟人,并与收信人联系查看信件寄达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其中的67封信送达目的地,33封信没有下落。中国邮政总公司客服称,平信丢失没办法查询,也没办法赔偿。(央视4月10日) 古诗有云“家书抵万金”,如今,虽然通过邮局寄信的人少了,重要信件一般也会以挂号、快递等方式邮递,但平信在人们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仍然占据一席之地。邮件丢失总是难免,平信更不必说了,但是,100封平信中33封没有寄达收信人,如此之高的丢失率还是让人感到吃惊。 当然,平信丢失并非全是邮局的问题,但其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平信丢失不赔确属国际惯例,符合《万国邮政公约》,可邮局显然不能因此矮化职业伦理,失去责任底线。毕竟,人们在信件上粘贴邮票并将之塞进邮筒,就相当于与邮局签订了邮寄合同,邮局有契约在身。何况,邮政是一种公用事业,作为社会公用性企业,邮局承担着公共服务的职能。 当然,邮局也有苦衷。平信丢失率高,很多时候缘于一些邮递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欠缺,而这种欠缺似乎有其理由——据报道,即使在北京,邮递员的月收入也只有2000元,偏远地区邮递员的收入想必更低。实际上,自我国实行邮电分家,邮政也实行政企分开后,邮局就面临着生存压力,每年都有创收指标,要想办法挣钱,甚至邮递员也有创收任务。如此,不赚钱的平信投递自然不受重视,邮政储蓄、快递乃至卖火车票、飞机票才是邮局热衷之事。 邮政作为一种公用事业,其普遍服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基本邮政服务,包括信函邮递等)具有很强的公益属性,大多数国家均是如此。一封平信1.2元邮资,可能低于邮递成本,但是,廉价、安全、快捷的平信邮递服务是民众应该享有的一项公共福利,向民众提供这项公共服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市场经济制度就是这样:大多数产品和服务由市场供给,少数市场不能供给的产品和服务,则由政府向民众提供。进一步说,那些有利可图的产品和服务,市场自然会向民众提供;那些无利可图乃至亏本的产品和服务,市场出现缺位,政府则应及时补上。就邮政而言,快递有钱可赚,所以民营快递迅猛发展,这一块可以交给市场;平信邮递不赚钱甚至亏本,民间资本不感兴趣,所以恰恰应成为邮局服务的重点——原因无他,只因邮局是社会公用性企业,是代替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 提高邮政普遍服务的公益成色,光靠邮局显然不行。当邮局在创收指标下负重前行时,它只会离公益性越来越远;当邮递员月收入只有2000元时,其责任和服务意识难免不高,平信丢失率高则势所必然。《邮政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这种支持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理的资金支持,对邮政普遍服务进行补贴,并监督其资金使用,避免邮局陷入创收的迷途;二是加强监管,使邮局真正重视邮政普遍服务,提高投递准确率,降低信函丢失率。显然,缺少了“平信丢失赔偿”这个倒逼力量,更需要行政监管发力,促使邮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尊重广大用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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