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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作者:汤敏(国务院参事、友成基金常务副会长)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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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关部门不断透露出信息: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制度框架已基本确定,《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也已在起草中。对处于困难之中的中小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含金量颇高的利好消息。 与一般的公司债不同,这种私募债将不设发行行政许可,而采取向交易所备案的方式。为减少风险,该债对投资者的资格将设有一定的门槛,对利率也有三倍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封顶。最后,这一私募债将只在部分地区试点,待成熟后,再向全国推广。 这大体上就是市场上盼望已久的类似国外的“垃圾债”的模式,即评级在BBB级以下的债券。有关部门强调,证监会、交易所、地方政府都不会给这样的私募债券背书增信,最多只用设立偿债基金,或限制分红等方式来部分地保护投资者。这种债无疑风险会较大,有可能会打破我国债券市场“东方不败”的形象。 重赏之下,才有勇夫。在高风险下,高收益是唯一的补偿。市场人士认为,该私募债的回报怎么也得在12%以上,高达15%的利率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没有这样的收益,没人对这样高风险的债券有兴趣。 谁是这些“勇夫”呢?银行,特别是一些比较活跃的中小银行,券商的自营和资产管理,基金和保险公司等都有可能适度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会不会进入?在短期内可能性并不很大。因为相当比例的这种理财产品是由银行自身担保的。但如果这个市场表现不错,理财产品们估计还是挡不住诱惑的。个体散户应不应该进入?似乎证监会并不鼓励他们入场。我个人认为,对散户中的大款们,可以网开一面。不要低估他们的判断与承受能力。在市场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他们的判断能力不会亚于机构投资者那些初出茅庐的小青年。 谁来发这些“重赏”呢?我判断主要是那些民营的,在银行与信托虽然能融到资,但认为期限过短或成本过高的“中”企业们。我国的中小企业定义比较奇特,例如说,“中”企业指的是职工在300至2000人之间,资产在4000万至4亿之间的企业。这在国外已经是大企业了。本来这些企业中的一部分完全可以利用债券市场。但因我们债券市场门槛过高,他们长期被排除在外。这次要推出的私募债券,有借贷时间较长,无需审批的特点。在建立市场信誉后,成本还可以逐渐下降,如果发债成本不是太高,对这些“中”企业们来说还是有吸引力的。至于那些“小”企业们,在很长的时期内,这个市场都不会分给他们一杯羹。他们名头之所以也在这个政策里面,只不过是人们把“中小企业”这个词说惯了,叫个“中企业私募债”舌头上不顺而已。在这种融资方式上,
小企业们只是陪太子读书,得不到直接的好处。 当然,历史经验说明,那些涉及到中小企业、微小企业的政策与措施,很多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口惠的多,实惠的少。一是因为中小企业、微小企业量太大,政策照顾不过来,另一方面,对于执行这些政策的地方政府来说,
短期内往往不容易看出明确的政绩来,
不容易引起真正的重视。 这次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试点效果如何,也要拭目以待。首先要看评级公司的功力。他们过去只给少数的BBB以上的公司评级,现在量更大,公司的规模更小,评级的准确与否,诚信如何,对这一债券市场的成败至关重要。二是要考验监管者的自制力。在我们的资本市场中,还没有什么真正的“备案”制产品,监管者可能会情不自禁地用审批制的思路与手法来管这个市场。这种私募的方式本来就与信托没有太大的区别,监管再严一点,造成发行成本过高,这个市场又会被爱护死了。最后,券商手续费收得过高,程序过于繁复,也会整死这个市场。 不管怎样,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出现毕竟是在资本市场上为“中”企业融资开了一个新口子,毕竟是落实中央金融会议,新旧36条精神的最早的具体成果之一。因此,
这“好”还是应该“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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