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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作者:屈红燕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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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网下配售锁定期”和“个人投资者可参与网下询价配售”是《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的两大亮点,这两点规定激发了高净值客户对IPO询价的参与热情,并将有助于新股“去泡沫化”。 首先,由于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所得目前不用上税,部分私募管理人对用个人身份参与新股网下询价的积极性很高。事实上,多数私募管理人本来就身价不菲,并且用自己的钱跟投其发行的阳光私募基金,甚至有的私募管理的阳光私募基金基本上是自有资金。深圳一位私募管理人坦陈:“以前曾想过用投资公司的名义参与新股询价,但是一想到用公司的方式来参与还要交税,就作罢了。而这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个人可以参与网下询价,由于个人投资不用交税,我自己参与的兴趣非常高。”据本报记者调查,抱有这种想法的私募管理人不在少数。 其次,“取消网下配售锁定期”减少了新股申购的风险。此前由于有三个月锁定期的存在,使得打新股存在较大的时间风险,尤其是近期新股常常在首日强势表现后,一路向下甚至破发,导致出现亏损。而锁定期的取消,将这种不确定风险排除。上述私募管理人说,“参与什么样的新股询价,不仅考验选公司的眼光,还考验选时的能力,如果股市整体向好,申购之后一般会取得一定的正收益,这对大资金来说非常重要。” 个人投资者将成为新股询价对象中重要的一部分,有助于减轻新股发行的泡沫化状态。《征求意见稿》规定,“除了目前有关办法规定的7类机构外,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这就意味着,以目前74家保荐机构的数量计算,个人投资者询价对象的数量或将达到370人至740人,可占到目前询价对象总数量的半数以上。因为关系到个人财富的涨跌,个人投资者更倾向于理性报价,“人情报价”将会受到制约,将改善目前新股一上市就高度泡沫化的情况,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由于个人投资者是券商更长久的客户,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也将有助于券商平衡发行人与投资者的利益。深圳一位券商的投行负责人表示,“在现行体制下,新股的百分之八十采用网上发行,投行缺少配售权,在不知道谁是新股申购客户的情况下,投行一定会和发行人一起想办法,把发行价定高,赚更多的钱。” 在拥有一定的配售权之后,甚至随着改革的深入,券商如果拥有完全的配售权,将会平衡好投资者与发行人的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投资者是长期的客户,而发行人往往是一个时间、频率更低的客户。如果证券公司拥有配售权,将会以客户为中心,做好投资者和发行人利益的平衡。”上述券商投行部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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