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日前已正式向业内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思路已经清晰,从已经公布的措施可以看出,监管部门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对新股发行各个环节的系统性综合治理来解决目前新股发行中存在的弊端问题。这些新政实施后是否能对新股发行中的“旧疾”药到病除还有待商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新政的实施必将提振股市信心。
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在过去两年减少行政干预的基础上,继续遵循了向市场化迈进的思路,将改革的重点放在了新股的合理定价方面上,主要从强化信息披露、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抑制炒新以及加大对不当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六方面入手,继续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改革目的则是,健全公众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础性制度,推动各市场主体进一步归位尽责,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均衡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和发展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这次的改革从强化信息披露、强调各主体责任、加大新股流通量、抑制炒新等多个方面着力,力求形成系统举措。这些措施全过程、多角度的落实发行人责任、各中介机构独立的主体责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必将促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新股发行市场理性回归。
事实上,在“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综合治理”的原则下,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新政没有推出之前,我们看到,围绕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证监会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如沪深两大交易所出台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行业市盈率的相关数据以及此前公示IPO审核流程、预披露时间提前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而这也体现了证监会对新股发行改革综合治理的方针。
在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即将开始之际,我们也要用系统和全局的目光看待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我国的资本市场仍然是发展中的市场,处于“新兴+转轨”的发展阶段,这个特点决定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和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调整、优化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立足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大局,明晰新股发行制度不单是一个制度调整和完善的过程,更是一个进行资本市场文化培育的过程。
因此,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舆论宣传、风险揭示和投资教育,逐步改变目前存在的以“送礼祝贺”心态参与报价,以分享“胜利果实”心态参与认购,以“赌博中彩”心态参与炒作等种种不良习惯和风气。只有全面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取综合治理方针,改革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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