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单位社保违法谁该脸红
2012-03-28   作者:汉应民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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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载,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近日透露,用人单位少参保少缴费的现象较为普遍。稽查大队曾在去年11月、12月两个月就稽查情况做过一次统计,数据显示,近92%的单位存在违反社保法律法规的问题。当时,两个月共稽查121家单位,有111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而,在郑州,社保参保率如此之低,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也存在违反社保法律法规的问题。为何用人单位社保违规率如此之高?
  郑州市社保稽查大队是这样解释的:一些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法律知识非常缺乏。问其为啥不给员工办社保,有的说职工尚在试用期,有的说职工是外地来郑务工人员,有的说职工个人拒绝参保,更多的则说职工是“临时工”(占总数的46%)。临时工成了社保违规的最大借口。《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除了依法与本单位签合同或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合同以外,用人单位哪里冒出那么多临时工?且不说用人单位将员工定位为“临时工”本身就不合法,企业以此为借口不给员工办社保,更是错上加错,涉嫌违法用工,侵犯员工合法权益。 
  劳动者参保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是救命的机制,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讨好利税大户,牺牲劳动者核心权利做顺水人情,对用人单位社保违规视而不见甚至是采取纵容态度。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给用人单位提供优惠条件本没有错。但是任何优惠条件不能无视法律底线,忽视民生利益。政府放纵企业不交社保,这种以牺牲员工底线利益为代价的发展模式,极易埋下社会矛盾的隐患。
  对此,存在社保违法问题的用人单位无疑要反省,要整改,主动维护法律底线,不能以任何借口克扣员工的社保权利;更重要的是,政府要转变发展观念,向发展要质量。社保等相关部门要主动亮剑,问责、处罚问题单位,全力以赴为劳动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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