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要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 看病贵是公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有关主管部门想了不少办法,如:20多次对药品进行降价,普及城乡医疗保险制度,连续多年提高医疗补贴,在医改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看病贵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而其中主要原因在于现存的“以药养医”机制。 所谓“以药养医”,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医疗费用不足,药价补,此种补有标准,到了医院的渠道加价15%,但又没有严格的标准,时有报道,从出厂价到出售价翻着个地涨,有的高出2000%,有的竟然高达6500%以上。“只有更高,没有最高”成为药品暴利的代名词。“以药养医”究竟养到什么程度、超过多少,不要说旁人,就是业内人士也说不清、道不明,只要“以药养医”存在,就不可能解看病贵难题,再多的医疗优惠也将化解。 有了“以药养医”这一尚方宝剑,不当行为成了合法,医院公益性孱弱,以经济效益为最大化,层层下达创收指标。只要“以药养医”还存在,医疗中的潜规则就难以杜绝,药和医混在一起,就难以避免药品滥用,就难杜绝医疗腐败。 诚然,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其自身要维持,要发展,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医生要提高收入,增加待遇,也要有正常的资金渠道。“以药养医”主要原因在于财政状况不宽松导致,此种情形在一定时期是无奈的举止,是权宜之计,如今的财政不比以往的财政,而更重要的是医患矛盾越来越大,再不解决“以药养医”,势必影响医疗改革,加剧看病贵的难题,因而取消“以药养医”成为一种必要。 实行医药分离,医归医、药归药,可有效防止开大处方,但要将这一好事办好,不仅是加大投入的问题,还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核定合理的药价,管住暗中的手,做到药价和医价公开、透明,采取按病种收费等多种形式控制,由此才能摆脱“过度医疗”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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