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前不久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 另据CNNIC发布的《互联网发展及诚信状况热点数据》显示:35.2%网民对目前的互联网诚信状况感到不满。被调查网民中,从未被仿冒网站欺骗的不到10%;网民账号及个人信息被盗改者占44.8%,诱因为“访问假冒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电子商务等网站”的占16.8%
。此外,今年央视“3·15”晚会收到的各类线索汇总统计、整理出了投诉量排在前十位的消费领域,网购位居第一。有专家甚至表示,全国每年因各种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亿元。 上述两组数据表明,中国网络发展的规模和现状都需要我们加强网络管理。网络既然成了社会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那么通过网络所进行的各种活动也就应该服从整个社会活动秩序。问题是如何加强管理?人们将希望寄托于“网络实名制”。 可是,网民们却担心有很多只有在“非实名”环境下才会产生的好东西,会因为实名制而“收缩”。诸如各种“自由空间”、“网络监督”等。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已成为疏导社会矛盾的有效的“排气阀”,成为公民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 另一方面,网民们还担心实名制下的“隐私保护”问题。前车之鉴是:韩国实施“实名制”后,网络论坛的平均参与人数从2585人减少到737人,盗用他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的情况时有发生,韩国各大网站成了黑客们攻击的主要对象。2011年7月,该国某著名门户网站即遭到黑客袭击,造成3500万名用户信息外泄案件。12月29日,负责管理电信业的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KCC)提出计划,表示将从2012年起逐步废除已经实施了4年多的互联网实名制。这也表明,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实行互联网实名制的国家间接承认,网络实名制失败了。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推进何去何从?媒体专家提出改善互联网管理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有利于拓宽公民言论空间和诉求渠道;二是有利于促进积极有效的网络监督;三是有利于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 笔者认为,“三个有利于”符合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但在目前情况下,必须走“三结合”的道路: 一是实名与匿名相结合。简言之,就是实施实名与匿名的“双轨制”,即所有涉及经济类活动,尤其是有价证券、电子商务等经营和交易相关的网络服务必须实施实名制,并建立实名身份确认机制和服务体系;对于非经济类活动的网络服务,可鼓励和提倡用实名,但不必用行政、立法等手段强制推行。换句话说,对于能够明显确定需要实名制的场合,要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对于能够明显确定不需要实名制的场合,则可以用匿名注册。前者可以是终身账户,而后者则是临时账号。 二是后台实名与前台自愿结合。对于不能明显确定需要实名制或不需要实名制的场合,可以适用“有限实名制”。参照韩国的做法,采用“前台匿名”和“后台实名”相区分的方式。这种做法,就是必需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而用户的服务名称可自愿选择。实际上,有些网络服务是不需要强制确认身份的,比如慈善捐助、举报投诉、专业网络群组的内部讨论等;有些网络服务如在互联网上以论坛、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是需要强制确认身份的,但用户网名可自愿选择。 三是国际惯例与本国国情结合。互联网作为全球共享的基础设施,其自组织网状结构本来就是为了抵抗控制而生,使用者将其作为更加便捷的信息交流和意见表达途径,匿名往往并无恶意。匿名性、包容性和放大效应,是互联网的基本特性之一。这些“国际惯例”应当得到必要的尊重。 然而,在匿名的庇护下,语言暴力、恶意诽谤、黄色肮脏、网络欺诈等现象肆意蔓延,与中国的国情和文化背景不符,理应受到必要的抵制和“过滤”。互联网早已不仅是一个“个人媒体”,而是一个“网络社会”。个人空间可以不受限制,而公共空间不能不受到限制。面对无边界、扁平化的网络社会,网络建设甚至需要与世界接轨、国际合作而进行“顶层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