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旅游处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全面深化的阶段,受国际经济衰退和国内经济下行的剧烈影响,旅游贸易自由化进程将“提前”实现。受此强力推动,国内旅游企业将大举进入首次公开募股(简称IPO)活跃期。 “十二五”规划的主线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种“转变”必须是可持续的。近年来,“强政府、大国企、巨量投资”发展方式被盲目推崇,旅游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强势的政府部门主导,以国有旅游经济为主体,利用国家宣传机器的力量动员群众旅游消费而来,大量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环境等资源被粗放投入,虽然促进了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但是,这种举国旅游的方式投入太大,成本太高,不可持续。 中国旅游要加快实现产业升级,但是,升级过程如果没有触及行业准入和退出的市场壁垒,没有触及地区性贸易壁垒,没有全面激活民营旅游经济,那么,就会成为“恶性”升级的陷阱。市场经济的旅游发展,就是旅游产业自由化,自由准入,自由竞争,由市场主导而非政府主导,主体是创新企业家而非行政官员。 近期,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启动,政策表述为“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动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本轮国企改革依然承接“十五大”经济路线,即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行业退出。笔者2011年12月2日在本版撰文《中国旅游有望“提前”实现贸易自由化》之判断已得到验证。 受上述因素影响,旅游产业的利好信号非常明显。首先,旅游产业是典型的竞争性流通行业,国有经济“调整”后所释放的产业空间极其巨大,“市场细分”成为产业增量的核心动力。其次,打破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意味着旅游市场要鼓励创新、创业。第三,今年1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2月,央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管理体制清晰、符合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发行上市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这三大信号,将强力推动旅游企业IPO。 近年来,旅企IPO主要有两大特点:其一,民企异军突起大有作为,宋城股份、腾邦国际、世纪游轮等民企纷纷成功上市,众信旅游、春秋航空等民企正在上会审核。其二,现代服务业分拆上市是可行路径,如港中旅成功将旗下华贸物流分拆上市,而中青旅分拆乌镇则失败。 据笔者调研,旅游企业IPO面临着具有鲜明产业特性的困惑,主要矛盾集中在四个方面:一、优质的持续盈利能力;二、自主创新能力;三、股权清晰性;四、募投项目的可行性。 首先,优质的持续盈利能力是所有上市企业最重要的考核指标,首先是“盈利”及其匹配的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的“快速增长”,其次是高增长应具备稳定的持续性。近年来,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IPO被否的第一大原因均为持续盈利问题。结合个案分析有3种情况,比如某公司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足10%,净利润增长率近三年不足5%,盈利性弱;某公司净利润从前一年150万元增到当年3亿元,高成长不具备可持续性;某公司主营业务单一,具有高成长性,但主营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过高,过于依赖主营产品。 其次,企业盈利能力所依赖的核心竞争力,应是企业独创,商业模式不仅要新颖和清晰,更要“不易被复制”。笔者建议:一、旅游企业应争做细分市场第一家,据统计,40%成功过会的企业,是各自细分市场的第一家IPO企业。二、旅企搞自主创新不要错误地追求知识产权的数量,而应致力于集约创新和二次创新,重点打造基于市场驱动型和竞争对手型的创新机制。 第三,旅企重视经营管理,轻视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组织管理。一股独大、突击入股、股权结构分散,是普遍的难题。笔者建议:一、增加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等,围绕着“人”来做文章。二、实事求是看待股权委托管理的方式,它不一定能消除未来发行人控制权的争夺。三、应及早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允许保荐机构扩大直投比例。 最后,设计募投项目时,企业常常错误地强调项目的总投资额、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土地使用情况等,但是,证监会有自己的审核标准,如募投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效益测算方法,产能消化等。民营旅企多为轻资产公司,应注意将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如募投项目中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占比的设计应格外注意。 笔者认为,旅企IPO还有三点需要注意,第一,创业板要求关联交易公允性,交易数量没有量化指标,但从绝对额角度,不宜超过30%。关联交易的趋势并非“立刻取消”,而是交易金额越来越低,交易内容越来越窄,交易对象越来越少。第二,主营业务的销售和定价要有企业自主权,不可依赖于实际控制人。第三,重视专营权的期限问题,把专营权期限和募投项目结合考虑。 (本文“旅游企业”指的是旅行社、酒店、票务代理、景区公园、旅游装备、在线旅游等业态企业。本文限于境内主板和二板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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