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人生是个未知数,但有两样事却是确定的:一是死亡,二是缴税。就悲欢而论,二者有相似之处:死亡带来别离尘世的痛楚,而对笃信天国的信众来说,却未尝不是永生欢乐的开始;税收固然带来钱财减少的苦痛,但对于相信“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纳税人来说,它也许会带来无上的荣光。 由于财政预算制度的不透明,政府收完税后究竟是怎么花的还很难为民众所了解。考虑到这一事实,光荣的纳税人多少会觉得不是滋味儿。不过,眼瞅着道路越拓越宽,火车越跑越快,公园越修越多,学校越建越好,缴完税后却无权知晓它们往哪里去的复杂情绪多少会稍稍平息。 这些年来,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在奔跑,比它跑得还快的,是每年动辄增长20%左右的税收收入。不过,由于底子较薄,基数较低,即便税收的增速如此之快,目前税收占GDP的比重也不过19%左右,这一水平在中等低收入国家中不算突出,更不及那些比重多在40%以上的发达国家。单就这一点来说,把我国民众的税负痛苦指数列为全球第二,多少有夸大、炒作之嫌。 去年,围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严格上应称为免征额)和课税级次的改革,国人曾经有过热烈的讨论。当起征点定格在3500元的时候,许多人颇感身上的负担减轻了。殊不知,现行的税制其实是一种“拔鹅毛时鹅的叫声最小”的税制,其特点是50%以上的税收收入集中在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这3个间接税种上,这些税悄然隐藏于我们所购买的各类商品和服务上。由于在零售环节商品价格和税收混为一体,因此很少有人能感知到它们的真实存在。只是在你出国购物,发现像皮包、香水、西服乃至电脑等这些多在中国制造的物品居然要比国内还要便宜许多时,你才会隐隐感到也许哪个地方出了问题。 考虑到像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不过6%,因此即便个税的起征点有大幅提高,也无法遏制去年税收收入增长高达22.6%的事实。从这一角度看,若要实质性地减轻税收负担所带来的痛苦,降低间接税种的税率也许是未来税制改革的努力方向之一。 不过,税负痛苦的程度如何事实上是比出来的。就税收占GDP的比重来说,国人的税负还谈不上高,痛苦自然也说不上深。因此,税制改革由目前以间接税为主体转向以直接税为主体,并不意味着应当降低税收在GDP中的占比,恰恰相反,从国际比较的视角看,该比重仍有提高的空间。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断不可轻言,民众的税负不重,痛苦不深。究其根本,税负轻重之争的关键并不在于政府采用课税的方式从老百姓手上拿走多少钱,而在于政府通过各种税收和非税收手段拿走了多少钱。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关于财政负担或者说广义税负的问题。的确,从名正言顺的税收来说,民众的税负并不重,但若加上徘徊于税收周围的各类非税收入,则广义税负的确是过高的。 在非税收入部分,除了要加上官方披露的非税收入外,还要加上分量沉重的两块:一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二是土地转让收入。2011年,官方计入的非税收入为1.40万亿元,社保缴费收入为2.37万亿元,土地转让收入为3.32万亿元,加上8.97万亿元的税收收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收入大约为16.06万亿元。据此,政府收入或者说广义税收占GDP的比重达到34.05%。这一比重已经达到或超过一些中等高收入国家(如韩国等)的水平。 这意味着,单就可以直接计算的财税收入而言,民众所承受的广义税负已经超前于当前的经济水平。若考虑到尚有不少游离于财政预算之外的政府收费项目,以及考虑到政府支出的不透明,居高不下的“三公”支出,社保基金项目让人担忧的资金不足,低水平的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的垄断高价等,我们不禁感慨,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即便够不上全球第二,恐怕也相差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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